第二届藏族音乐研讨会在拉萨开幕,图为研讨会现场。
由藏族著名歌手亚东先生发起,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青海省音乐家协会主办,青海旦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藏族音乐专家研讨会”于2014年6月22日在西宁举行。来自国内五大藏区以及北京等地的部分理论家、作曲家、词作家、指挥家、歌唱家、教育家和知名音乐制作人、知名歌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音乐传媒人士、社会文化人士等齐聚一堂,就时下藏族题材流行歌曲的创作和表演中出现的风格凌乱现象以及这一领域总体存在的创作、制作、演唱、出版等重数量,轻品质等问题进行了座谈。虽然会议没有指定明确的讨论议题,但围绕上述问题的讨论却相当热烈,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相对而言讨论的问题也较为集中,甚至大家认为促成了一定意义上的共识。于是,大家在主办方的精心安排和承办方的热情接待以及与会人员的积极互动下,满怀激情地提出了延续这一盛会并来年继续举办的美好愿景。这就是举办“第二届藏族音乐研讨会”的缘起。于是,一年之后,由拉萨市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西藏自治区音乐家协会和青海旦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二届藏族音乐研讨会”于2015年8月15日至16日在拉萨举行。会议就“藏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这一主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研讨。
与“首届藏族音乐专家研讨会”不同的是,“第二届藏族音乐研讨会”在会议名称中去掉了“专家”一词,这样不仅使研讨会的名称更为规范、更具学术性,也拓宽了研讨会讨论议题的包容性和多样性。而且与首届不同的是,本届研讨会确定了“藏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这一会议议题。当然,尽管“藏族”“传统音乐”“传承与发展”几个关键词通俗易懂,但这一主题若不能做到分层、分类、分别讨论,那也很难做到问题实质的深入研讨,更不用说一时获得清晰的思路和可供操作的共识性结果。也就是说“藏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是一个可大、可小的议题,若不能做到突出重点,那也完全有可能变得没有抓手的“畅谈”和“感慨”。若是出现这种现象,那对于一次学术研讨会来说其影响是灾难性的。因此,首先有必要理顺几个关键词的基本内涵,尤其需要把握并理顺以“藏族音乐”为先导的“传统音乐”和“传承与发展”几个关键词的基本旨意。
本文就会议的主题、研讨的议题、讨论的话题、发现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期使研讨会上触及的话题得以持续关注并加以深入思考,进而达到为现阶段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藏族音乐,尤其藏族流行歌曲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取得进一步的共识。
一、会议的主题
作为会议主题的“藏族音乐”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从大的方面看,既包含“藏族传统音乐”,亦包含“藏族现代音乐”,前者是藏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是藏族当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除了都具有文化性、风格性特征,相对而言,前者更凸显民族性、区域性和稳定性特征,而后者则更具有社会性、开放性和动态性特征。
当然,从整个音乐领域的学理界定来看,还有更大的范围和更多的分类,涉及到了多重性概念界定的问题。如同前述,“传统音乐”是相对于“现代音乐”的划分,概括地讲就是泛指过去的音乐,是历史的范畴。相比之下,“现代音乐”既泛指时间概念为前提的最近的、当下的音乐,包括时下的流行歌曲在内的各种音乐;亦特指自20世纪以来逐渐端倪并成型的,由西方专业作曲家开创的表现主义、结构主义、简约主义等等以个性化人文理念和技法语言为特征的音乐流派及其艺术音乐。其中的前者属于历史范畴,后者属于风格范畴。而且,通过一百多年的发展,风格范畴的“现代音乐”这一名词已经成为了基于探索性、先锋性、个性化、多元化等为主要特征的世界各国专业作曲家创作的艺术音乐的泛称,其中包括理念、技法、形式和风格等内容。同时,这一特指的“现代音乐”即世界各国专业作曲家创作的艺术音乐通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现已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并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已经成为了“传统音乐”。例如,勋伯格及其弟子们创作的表现主义、序列音乐、自由无调性音乐等先锋音乐属于“现代音乐”;同时,他们在20世纪创作的那些经典的艺术音乐到了21世纪后,作为历史遴选下来的文化经典,又已成为人类音乐文明必定传承的“传统音乐”。这就从宏观上讲,今天的创造就是明天的传统;今天创作的音乐越具有文化属性、越具有人文内涵、越具有艺术特质、越具有知识含量,到了明天将其成为“传统音乐”更为丰厚的组成部分。由此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传统音乐”也就变得更为多样、更为丰满、更为厚重的文化遗产。
中国音乐协会副主席张千一在发表讲话
现在,话题要回到作为泛指的历史范畴的“传统音乐”。那么藏族“传统音乐”具有怎样的形式特征呢?由于藏族聚居区独特的自然生态和人文历史,使藏族的传统音乐既体现出多样性,也体现出整体性。藏族传统音乐可划分为民间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三大类组,可谓种类繁多,形式多样,而且具有鲜明的特色。
藏族民间音乐是指相对于宗教音乐和宫廷音乐的音乐类型。民间音乐是藏族传统音乐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分布最广泛、乐种最繁多,曲目最丰富的部分。根据音乐的表现内容、表现形式、表现功用等特征,民间音乐又可分为民间歌曲、歌舞音乐、民间乐曲、故事歌曲、戏剧音乐、说唱音乐六种类型。当然,尽管民间音乐个别体裁的称谓在藏语三大方言中的发音略有差异,但文字书写完全相同。
藏族的宗教音乐主要指藏传佛教音乐。按照著名学者萨班·贡噶坚赞的划分,藏传佛教音乐可分为“俱生乐”与“缘起乐”两大类型。“俱生乐”指声乐,“缘起乐”指器乐。“俱生乐”有念、诵、吟、唱等形式;“缘起乐”则用吹奏乐器和打击乐器演奏。在此基础上,从音乐形态及功能上划分,藏传佛教音乐亦可分为诵经音乐、仪式音乐、乐舞音乐以及绝耷法歌(或绝鲁法歌)等种类。除了藏传佛教音乐,藏族本教音乐也具有类似藏传佛教音乐的形式特征,包括诵经音乐、仪式音乐、乐舞音乐等,而且历史更为久远。
藏族的宫廷音乐主要指自公元1642年五世达赖喇嘛阿旺洛桑嘉措建立甘丹颇章地方政权至1959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的300多年间,在拉萨的布达拉宫和罗布林卡等宫殿和园林专为达赖喇嘛及西藏地方上层僧俗官员表演的被称为“曲真卡尔瑞”(mchod sbrin gar rol)的“供云乐舞”音乐,包括迎送乐、轻奏乐、卡尔舞曲、卡尔鲁歌四类。其中的迎送乐亦兼卡尔舞曲,即迎送乐的音乐便是卡尔舞曲的音乐。
通过以上简要概述不难发现,在藏族传统音乐中,既有藏民族自身创作的音乐经典,也有流传自其他民族并在逐渐融入藏族文化的过程中发展变异的优秀音乐,还有采用藏族体裁、题材和风格创作并承载藏族文化气韵神态和形式特征的优秀音乐。总之,藏族传统音乐作为藏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现实的角度看,都承载着丰富的自然信息和人文知识。
关于藏族传统音乐的分类与分布相关更为详细的论述可参阅笔者撰写的“藏族传统音乐的分类和分布以及与之相关的自然信息和人文知识”一文,该文发表在《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2015年第一期。
二、研讨的议题
由于“藏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这一研讨会的议题涉及到了民族、传统、传承三个与发展关联着的话题,因此必定会牵扯与之关联的逻辑应题,这也是笔者在研讨会一开始就讨论“民族与世界”“传统与现代”“传承与创新”的原因所在。
(一)民族与世界
讨论民族文化应该以什么为坐标,是从横向的角度评价特色?还是从纵向的角度评估水准?前者可以从“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一观点获得自信,这是许多民族交往世界的精神动力,确信“民族”能够给世界多样性添彩,能够体现出多元化和多样性为特征的“民族”的个性特征,从而获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这个视角具有历史性。而后者,从纵向的角度评估水准,把深度和高度作为坐标,从世界普遍具有的认知和共性中脱颖而出,展示智慧、展示能力、展示水平,也同样获得自信,这同样也是许多民族交往世界的精神动力,体现出了全球化、信息化进程中的“民族”的创造力和竞争力,这也同样获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这个视角具有现实性。需要说明的是,在与上述坐标为基础的评价和判断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激情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
纵观“民族与世界”在音乐艺术创作中的态势,往往会显示出基于不同认知层级和不同心里因素主导的不同现象:当某种音乐是以“本能”为前提促发的情况下,这种音乐往往存在较为松散和随机性特征,这是一种共性特征,因此具有世界性;当某种音乐是以“感性”为前提促成的情况下,这种音乐会初步显现出以情感为纽带的一定的群落性特征,这是一种民族性的雏形;当某种音乐是以“知性”为前提构成的情况下,这种音乐会显示出以认知为前提的群落化个性特征——民族性,这种音乐会有一些属于音乐文本范畴的独特的符号系统,如文字谱、曲线谱等;当某种音乐是以“理性”为前提创作的情况下,这种音乐会显现出以系统性知识为前提的一定的规律特征,这是一种世界性的雏形,这种音乐往往会有较为完善的音乐文本和符号系统,如扭姆普、简谱等;当某种音乐是以“智能”为前提创造的情况下,这种音乐必定具有以全面系统的理论为前提的跨越种族的普适性规律特征,这又是一种共性特征,因此又具有世界性,而且这种音乐会有准确严密的全球性音乐文本系统,如五线谱。也就是说,在以“知性”为前提构成的音乐及其形式特征是音乐知识系统和音乐语法系统的中间层级,体现出一种特色和个性为前提的“民族”性;这一中间层级上下的以“理性”为前提创作的音乐和以“感性”为前提促成的音乐会呈现出音乐知识体系和音乐语法系统趋于严密方向和松散方向的过渡特征;而以“智能”为前提创造的音乐和以“本能”为前提促发的音乐则作为最严密的层级和最松散的层级,处在音乐知识体系和音乐语法系统最复杂的一端和最简单的一端。
总之,尽管不能否定音乐中的情感因素,但无论从音乐的文化含量、知识含量,还是技术水准、艺术水准而言,高度、深度和广度才是音乐创作和表演的价值体现和意义所在。就以藏族文化的博大根基和广泛影响力而言,通过不断的发展,藏族当代音乐以实时性状态融入世界,与世界同行是完全可行的,也是必须的!
(二)传统与现代
这里所说的“传统与现代”是一对时间概念的逻辑坐标,而不是文化阐释的内核界定。所以没有那么复杂,也无需往复杂方向引入。通俗地讲,“传统”是昨天和之前,“现代”是今天;明天和之后作为未来的今天——“现代”和未来的昨天——“传统”,都将会源源不断的走来,都将会源源不断地掠过。就以“藏族音乐研讨会”为例,到了2015年的第二届的时候,2014年的首届就已经成为了“传统”。于是,一方面把首届的“传统”延续下来,要举办第二届;同时,通过首届得失的认真总结,完善第二届的方方面面。而现在考虑的问题是:今天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因为今天做的事情和做法,到了明天就会成为“传统”。
结合到本次研讨会的议题,音乐创作也同样如此,今天的“现代”就是明天的“传统”;换言之,明天的地位就是今天创造的结果。这就意味着:既然明天是今天的结果,那么今天的“现代”必须高过昨天的“传统”。因为从今天来看,昨天已经成为了“传统”;接着,到了明天,今天又将成为“传统”的时候,那时的创造又要超过那时的“传统”。由此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逻辑结果将是音乐蒸蒸日上,文化前赴后继,使我们的“传统”变得更为厚重,使我们的“现代”变得更加从容。所以,这里借助时间概念的“传统与现代”的对应及其阐释,既是一种道理,更是一种激励。
(三)传承与创新
从发展的要求来看,“传承”的目的就是“创新”,这个道理似乎不难理解,但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对“传承”要有清晰的认知,那就是要充分理解传统概念、充分了解传统内涵、充分掌握传统特质。没有清晰的“传承”认知,就不会有成功的“创新”结果。在学术研究中,把“能够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作为一种经典的定义,成为从事学术研究的人们遵循的一种准则。强调的就是掌握前人研究成果的重要性。掌握前人的研究成果越详细、越全面,自己的研究成果将越具前沿性、学术性。音乐创作也不例外,只有通过前人音乐作品的深入分析和研究,才能知道自己创作的方向和路径;只有通过传统音乐的深入分析和研究,才能把握自己创作的音乐作品其形式、内容、技法、风格与民族性、时代性、艺术性、大众性的更好结合,由此趋近创作目标的本质。
当然,在具体的创作过程中如何处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就以创作一首歌曲为例,既需要掌握作曲技术理论范畴的曲式、和声、对位、配器等技术技巧,也需要掌握作为传承对象的传统音乐形式特征中的调式调性、旋律句法、节奏节拍、风格韵味等特色要素;而且,还要充分评估歌词与曲调结合中的段落与曲式、格律与句法、声调与音调、语言与风格、内容与形式、情节与意境、情感与情绪等的关系并考虑到演唱的可行性与演员的发挥空间以及歌声与其它音乐因素的合理配置和整体呈现等等。再者,还要注意采用传统音乐元素后可能出现的与民歌音调的雷同问题或原形民歌遭受迫害的可能性以及与他人作品的借鉴中可能引发的知识产权争端的问题等诸多因素。而避免出现此类问题的前提条件就是熟练掌握作曲理论与技法,全面了解传统音乐的本质特征,充分掌握创作领域的发展动态,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样才有可能顺利完成一首优秀作品的创作,也才有可能实现传承与创新的既定目标。
研讨会发起人亚东和本文撰稿人觉嘎博士
三、讨论的话题
与首届研讨会相类似的是,此次研讨会也汇聚了国内五大藏区以及北京等地的许多理论家、作曲家、词作家、指挥家、歌唱家、教育家、知名音乐制作人、知名歌手和音乐传媒人士、社会文化人士以及新闻界的朋友等多方面的人员,而且总体人数比首届多了许多,两天的研讨时间也比首届翻了一番。因此讨论中的话题也比首届多了许多。
(一)关于传统音乐保护的话题
在讨论中提到了藏族传统音乐的传承应该保持原真性的这样一个话题。认为,藏族传统音乐的本体形态和表演形式等都不予变化,并提出了组建类似民间歌舞团的专门团体的必要性的问题。具体设想是:成立该团体后,其人员专门学习、继承、表演传统歌舞艺术,并作为一种活态的文化遗产,专门为从事藏族传统文化研究的学术机构、学界人士和国内外游客等表演;同时,作为展示传统文化保护成果的宣传载体,出访世界各地演出,以此批驳西方敌对势力有关藏族文化毁灭的不实言论和歪曲宣传。对此也有参会人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表示认同。
藏族传统音乐作为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的范畴,从文化遗产的角度看,其传承遵循原真性原则是必须的,其中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其原真性保护还受到法律保护。其实,包括西方一些国家以及近邻韩国、日本在内的现代科技和时尚文化高度发达的许多发达国家和印度、蒙古等许多发展中国家都相应建立有专门表演本国传统歌舞艺术的专业团体,这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研究是很有意义的。当然,在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策略上,各国都制定有基于本国国情和文化传统的机制和政策。在我国,如中国京剧院等国家级院团和西藏自治区藏剧团等省级艺术团体的设立从某种角度看也都具有类似的功能和使命;此外,民族地区各地的民族歌舞团、民族艺术团等冠以“民族”的文艺表演团体也都具有类似的功能并按理讲也应承担这样的使命,也应从事这样的工作。当然,这类团体还承担着民族艺术的发展使命,而且如何处理传承与发展的关系也是必须面对、必须解决的问题。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相关的政策和扶持对于我国传统音乐的保护和传承是极为有效的,在目前来看这也是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一个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应该延续下去并在不断的完善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关于藏族音乐界定的话题
关于如何界定藏族音乐的问题,与会人员提出了不同看法,包括问题的提出也持不同见解。对此,笔者认为需要理顺三个层面的认识问题。
首先,从“藏族传统音乐”与“藏族当代音乐”的划分来看,前者已经有了学界共识的基本划分,即前文所述的民间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三大类组及其各类中所含的不同体裁类型。这一划分以20世纪50年代初叶西藏和平解放作为分界线,因为西藏和平解放的时间晚于全国其他藏区的解放。也就是说以社会体制和意识形态发生变化为坐标的“断代史”来讲,全国各藏区解放以后出现的各类音乐就是广义的“藏族当代音乐”。
第二,在讨论中提出的“藏族音乐的界定”主要指如何界定当代藏族音乐的问题。而且当代藏族音乐的界定是以音乐本体为坐标?还是创作主体为坐标的问题。其实,一个作曲家在创作一部音乐作品的过程中,可能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可能会通过多方面的渠道,可能会探索多方面的路径,可能会寻求多方面的支撑。无论是藏族作曲家还是其他民族的作曲家,既有可能把藏族音乐素材作为作品的构思源由和创作基础,于是创作出了藏族音乐风格的音乐作品;亦有可能把藏族文化题材作为作品的构思源由和创作基础,于是创作出了藏族文化特质的音乐作品,等等。也就是说,尽管所涉藏族音乐风格或藏族文化特质其把握的纯度、准度、深度、广度等可能各有不同,但都应视作以音乐为载体介入并关切藏族文化的行为事实,其中既包含热爱藏族音乐的抒发,也包含认同藏族文化的表达。所以,当代藏族音乐的界定应该以音乐本体为坐标,这样才符合音乐作品的客观属性。更重要的是,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多元文化的交往和交融成为社会现实的情况下,创作主体的民族属性作为界定藏族音乐的主要依据是行不通的,这一点在“文化涵化”理论的评析中也得到了充分揭示。再者,研究主体的民族属性与人种学研究是有差异的,基于文化的民族属性研究是人文科学的命题,是文化人类学的范畴,这与作为自然科学范畴的体质人类学存在着截然不同的性质。至于歌曲等同于音乐,以及歌词的用语作为判断某种音乐其民族属性的思维等问题,其实在最具音乐属性的器乐独奏、重奏、合奏等纯音乐形式与普通语言之间没有直接关联的事实中得到答复。
第三,藏族音乐是个宽泛的概念,就单从藏族当代音乐而言,也包括一系列的形式类型,如:藏族专业音乐、藏族大众音乐或藏族艺术音乐、藏族流行音乐等,而且其中又包含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评论、音乐传播、音乐产业等广泛领域。就以藏族专业音乐和艺术音乐而言,也涉及极为复杂且系统完整的学科体系:在音乐理论方面,涉及音乐史学、音乐美学、音乐文献学、音乐形态学、音乐分析学、音乐表演学、音乐教育学、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等等多方面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在音乐创作方面,涉及独唱、重唱、齐唱、合唱等声乐作品和独奏、重奏、齐奏、合奏、室内乐、管弦乐、民族管弦乐、交响乐等器乐作品以及歌剧、舞剧、音乐剧、戏剧配乐等综合性音乐作品等等多种体裁和类型以及与音乐创作有着直接关联的和声学、曲式学、对位法、配器法等作曲技术理论的相关内容。当然,还有音乐表演中的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以及各种乐器和乐队的演奏以及技法、审美、风格等多方面的内容和范畴等等。也就是说,从“藏族音乐”这一宽泛概念来看,上述都属于研讨的范畴,应该说范围极其广泛,内容极其丰富。
(三)关于母语创作歌词的话题
与会人员在讨论中提到了重视创作母语歌曲的问题,即创作以藏语为歌词的歌曲的问题。从本质上看,歌曲是一种文学与音乐相结合的艺术形式。其中,作为文学形式的歌词是歌曲的生成基础。就一般而言,采用哪种语言创作歌词,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即歌词用语与歌曲内容的关联、歌词用语与歌曲风格的关联和歌词用语与歌曲传播的关联。
第一,一首歌曲的歌词采用了哪种语言与这首歌曲能否准确传达歌词的内容之间是没有直接关联的。无论采用了哪种语言创作的歌词,能否准确传达歌词内容的关键要素是歌曲创作者能否准确领会并创造性地把握歌词的内容和形式的问题;其次就是谱曲能否做到了良好的词曲结合,是否避免了倒词、破格等影响歌词的格律、声调、语韵等现象的出现,是否提供了具有普遍适应性的音域和最大限度地发挥绝大多数演唱人员最佳音区的旋律音调等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一首歌曲能否准确传达歌词内容产生决定作用的关键因素就是作曲家的创作水平。
第二,由于歌词是歌曲的生成基础,包括曲调的句法、音调、旋法等构成歌曲风格的核心因素与歌词的格律、声调、语韵有着直接关联。这就是说采用哪种语言的歌词创作歌曲,却给歌曲的民族风格将会带来重要而不可替代的契机。因此歌词的用语对于歌曲的风格是至关重要的。就从听上去带有某种藏族风格的用汉文创作的歌曲而言,在歌曲的创作中除了内容层面的一些意象外,从语言的格律、声调、语韵等因素中获得音乐风格的契机是不复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作曲家从音乐的调式调性、旋律句法、节奏特征等角度给歌曲注入尽可能多的藏族风格的情况下,对于大多数歌曲的风格而言还是避免不了牵强附会的客观事实。这其实就是在“首届藏族音乐专家研讨会”上提出的时下藏族流行歌曲风格凌乱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一首歌曲采用哪种语言创作的歌词还关联到另一个重要的影响面,那就是受众面和传播面。如果说当代藏族流行歌曲在国内一些地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的话,那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与采用汉文写作的歌词有着直接的关联。当然,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个问题是,恰恰由于在当代藏族流行歌曲中采用藏文歌词创作的歌曲数量偏少,因此也导致了一些当代藏族流行歌曲在藏区的流传反而不及内地的尴尬局面。于是:一方面在广大藏区的年青人当中出现了把各种藏族民歌以“扎念弹唱”“吉他弹唱”“钢琴弹唱”等形式演唱的一种喜好和风尚。其中,演唱藏族民歌的喜好与歌词的语言以及与之对应的风格因素有关,而选择不同的的演唱形式则可视为是一种时尚意味的新的风尚。
另外,前段时间出现的那种众人围观藏文填词翻唱的歌曲并成为某种瞬息风情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听懂藏语的受众在听歌词内容;二是听不懂歌词内容的音乐爱好者则听韵味——把唱词的语音变化作为风韵和节律来欣赏,两者都属于音乐欣赏的常识范畴。当然,至于对此现象的文化评价和知识产权相关的议论则属于另一方面的问题,不是本文讨论的范畴。
总之,从上述角度,特别是绝大多数受众的喜好和需求的角度来看,在当代藏族歌曲的创作中缺乏藏文歌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样的现状既不利于藏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也不利于当代社会文化和观念意识在广大民众中的传播和普及。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与会专家学者合影
四、发现的问题
(一)从业人员之间的相互沟通问题
通过研讨会发现,尽管绝大多数与会人员来自藏区各地,而且大都属于藏族音乐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主要担当者,但由于各自的行业、事业、职业、兴趣等的不同以及任务、职责、目标、愿望等的不同,大家在藏族音乐整体现状的认识和理解方面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既有观察视角的不同出现的偏差,也有了解程度的不同引起的偏颇,还有认知水平的不同导致的偏见等等。这里可能涉及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从整个当代藏族音乐的从业人员来看,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应该说属于社会结构的四个不同领域,一是专业文艺团体的职员,二是社会音乐行业的人员,三是喜好民间音乐的艺人,四是高等艺术院校的教师。因此各自的主要任务、目标、愿望和职责也各不相同:专业文艺团体的职员要完成政府部门下达的主题创作和表演任务,社会音乐行业的人员要追求扩大社会影响和提高经济价值的目标,喜好民间音乐的艺人要实现更好地传承各自优秀民间音乐的愿望,高等艺术院校的教师要承担培养不同专业高层次音乐人才的职责。这就是大家在藏族音乐整体现状的认识和理解方面出现不同见解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理解,以便为藏族音乐事业的发展促成更多实事,做出更大贡献。
(二)不同音乐形式的功能认识问题
在整个藏族音乐的创作和表演领域,从面上看,歌曲无疑成为了当下最具热度的一种音乐形式。这除了与歌曲所具有的歌词——文学作为纽带的可理解性和通俗性有着直接关联,还应该与技术门槛不高的便利性和录制过程简便的操作性以及表演形式多样的选择性等多方面因素有关。因此也就成为了许多参会人员以及绝大多数音乐爱好者和广大受众关注、关心、关切的音乐形式。但从歌曲形式的多样性和创作、制作及表演人员介入的交叉性等方面来看,其实歌曲及其相关问题,即歌曲所涉及的技术、艺术、文化等问题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性、综合性问题。就从当代藏族音乐中的歌曲分类来看,至少涉及四个方面的不同类型,即时政歌曲、流行歌曲、民间歌曲和艺术歌曲。而且各自都有自己的特色,各自都有各自的意义;各自之间既有关联,亦有区分。时政歌曲是一种以政治环境为前提的意识形态的载体,流行歌曲是一种以社会规律为前提的时尚潮流的产物,民间歌曲是一种以自然环境为前提的文化形态的载体,艺术歌曲是一种以艺术规律为前提的审美意识的产物。而且,在歌曲的不同类型之间,还形成了既有相邻关系,又有相隔关系的藏族歌曲总体关系网络:时政歌曲与流行歌曲和艺术歌曲是相邻关系,与民间歌曲是相隔关系;流行歌曲与民间歌曲和时政歌曲是相邻关系,与艺术歌曲是相隔关系;民间歌曲与艺术歌曲和流行歌曲是相邻关系,与时政歌曲是相隔关系;艺术歌曲与时政歌曲和民间歌曲是相邻关系,与流行歌曲是相隔关系。
在上述歌曲类型中,时政歌曲的创作和表演一般会得到政府部门的专项支持,因此不用考虑相关费用的问题。那么时政歌曲的创作和表演要达到什么样的水准和目标的呢?那就是创作和表演者的心里认同和情感投入必须与作为创作主题的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表里一致,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凝聚人心、振奋精神、鼓舞斗志的目标。而且在这样的前提下,也才有可能出现流传更为久远的优秀时政歌曲。当然,由于时政歌曲具有相当的实时性特征,因此其发布和表演的时间和地点也应与特定的政治形势及相关节点相对应,这样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才能体现其应有价值。
与实证歌曲不同的是,流行歌曲的创作和表演则主要依靠市场途径(通过媒体获得的一些契机在本质上也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无论是从业人员还是歌曲本身,能否生存下去或能否赢得受众的关键因素就是能否适应时尚潮流这一根本问题。只要做到与时俱进,只要能够跟进迅速变换着的时代节奏,才能推出更具冲击力和更具市场效应的流行歌曲。当然,在流行歌曲的创作和表演中,若能做到世界潮流与民族特色的更好结合以及创新因素与艺术规律的更好结合并能够关切社会主流价值追求便是创就优秀流行歌曲的基本前提和必由之路。顾名思义,由于流行歌曲的时尚特质使流行歌曲的发布和表演也具有紧跟时尚潮流的紧迫性和时机性,否则也难以体现大多数流行歌曲的应有价值。需要强调的是,作为“特殊现象”的极个别优秀流行歌曲的流传是以艺术品质(包括规范完整的乐谱文本)为前提而不是时机把握的必然。
民间歌曲作为历史遗存下来的文化经典,无论从歌词的内容还是曲调的风格以及表演的形式来看,都能体现出一个民族在特定的自然环境和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人文风貌和艺术特征。而且由于民间歌曲在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当代文化的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其表演也会得到包括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在内的多方面的支持和扶持。但是在作为文化传承的民歌表演和作为创作素材的民歌利用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作为传承目的的民歌表演时要做到原真传承,包括歌词、曲调、演唱都要遵循传统的形式特征和风格韵味;二是在作为创作素材的民歌使用中不能直接截取民歌旋律的原形句式(而是通过对民歌的全面分析和深入研究后提取的最具风格特质的元素作为创作素材加以合理利用),否则即可能破坏传统民歌的原有形态,也可能出现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纠纷。只要处理并解决好上述问题,才有可能体现和发挥民间歌曲的最大价值和效益。此外,尽管民歌存在于民众的生活当中,有着久远的传承历史和深厚的群众基础,但由于民歌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绝大多数民歌没有准确、完整的乐谱文本),因此经常性的演唱或表演是民歌传承的必由之路,也就是说经常性的演唱或表演对于民歌的传承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在西藏,在藏区各地,甚至在整个国家,包括艺术歌曲在内的艺术音乐是一个不被大多数人关注或触及的音乐领域,因此也成为不被大多数人熟知的艺术形式,但艺术音乐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和文化竞争力的体现是极其重要的,这早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共识。其实,藏族艺术歌曲的创作和传播可谓历史悠久,流传至今的堆谐、囊玛等作为职业艺术家和知识阶层参与实践的藏族艺术歌曲有着数百年的传承和发展历史,早已成为藏族文化经典体裁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当代藏族音乐来看,艺术歌曲也同样具有重要地位,无论从歌唱家们在音乐会上演唱的曲目来看,还是高等艺术院校教学中使用的教材来看,艺术歌曲自然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当然,由于艺术歌曲所具有的内容、形式、演唱、欣赏等方面的诸多要求,使艺术歌曲也一时很难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得以传播和流行,于是对于大多数歌唱演员而言:或是因社会反响有限而不予选择演唱艺术歌曲,或是因自身能力局限而不能胜任演唱艺术歌曲,因而导致广大受众也很难听到高水平的艺术歌曲。但从文化发展的现实需求来看,这种现象既不会影响艺术歌曲的地位,亦不会影响艺术歌曲的创作,因为艺术歌曲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看,都能体现出其它歌曲类型不可替代的包容性、前瞻性和永恒性,而且艺术歌曲的这些特点是以创作者的充分构思和精心创作为前提而成为重要的文化载体。也就是说,由于完整准确的乐谱文本是包括艺术歌曲在内的艺术音乐的重要特征,而且是最准确地承载作曲家创作意象的原初密码和信息系统,因此其传承和传播的途径也不必依靠演唱或表演一种途径。从音乐历史上看,巴赫的音乐作品是在他去世百年之后通过留传的乐谱文本得以“复活”并成为德国乃至整个人类音乐文明重要成就这一事实就能说明音乐文本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就藏族当代音乐而言,在迄今半个多世纪的创作中积累的优秀艺术歌曲及其乐谱文献也是相当丰厚的,绝不会逊色于其它歌曲类型所取得的成就。当然,许多优秀歌曲既能从艺术水准的角度归类到艺术歌曲,亦能从歌词内容的角度归类到时政歌曲,还能从形式特征的角度归类到流行歌曲。总之,包括艺术歌曲在内的艺术音乐对于整个藏族音乐的文化积淀有着极为重要且不可替代的历史意义。这一点必须看到。
(三)专业知识领域的基本认知问题
笔者在“首届藏族音乐专家研讨会”上强调了这样一个概念:赋有情感的技术是艺术,赋有思想的艺术是文化。虽然这是一个常识,但是强调这一概念的目的就是希望人们对艺术规律有个清晰的认识,希望人们重视艺术规律。就以音乐艺术为例,人们往往会强调音乐的情感性,喜欢强调如何抒发了怎样丰富的情感等问题,而容易忽略如何使抒发的情感置于何种语法系统并使之成为既具有可理解性,又不乏情趣性的一种音乐形式的问题。其实,情感的表达是必须借助某种符合音乐规律的技术手段的,而这一技术手段的运用还需要得到理性的支持并使之成为合理化。这就是情感转化成艺术,艺术提升到文化的基本步骤。
此外,在那次发言中笔者还谈到了其它一些与歌曲以及歌曲创作有关的问题,如音乐与歌曲的从属关系问题,如何采用并处理民歌素材的问题,音乐创作中的乐谱文本的问题以及歌词的形式特征问题等。其中的前三个问题已经在文中得到讨论,不再熬述。但关于歌词的形式特征问题在这里还要强调一次,这不仅对于词作者,对于作曲者和演唱者也同样重要。歌词作为歌曲的生成基础,对整个歌曲具有重要地位,也就是说一首歌曲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歌词,其中既涉及内容因素,亦涉及形式因素。内容因素都能理解,而形式因素则与歌曲作为音乐艺术的特殊属性有关。从歌词的总体特征来看,绝大多数歌词具有格律诗的特征,注重押韵等传统诗歌的文体及写作形式。因此包括唐诗在内的许多经典诗词作为歌词被作曲家谱曲并得以传唱的例子也可谓不胜枚举。但是作为歌词适宜谱曲的诗词毕竟还是少数,绝大多数传统诗词还是不具有适宜谱曲的歌词特质。这是因为:一方面,歌词需要诗歌的特征,这主要体现在格律方面,这和歌词的格律与曲调的句式相对应有关;另一方面,歌词需要散文的特征,这主要体现在通俗性上,这和歌词在音乐的时间进程中听到词义的需要相对应。由此不难理解,歌词既要有诗歌特性的格律性,亦要有散文特性的通俗性,即鲜明的“歌词化”特征。进一步来讲,歌词虽然要有诗歌特性的格律性,但不宜出现听觉不易辨别的生僻词语;歌词虽然要有散文特性的通俗性,但不能写成字数相等而没有押韵的简单等句。如果做到了上述要求,那就做到了歌词的“歌词化”。而歌词的“歌词化”对于歌曲的创作、演唱和鉴赏是极其重要的,是歌曲成败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总之,需要正视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表演水平与文化基本素养和音乐基本素养的密切关系。而且,怎样正确认识这一问题是藏族当代音乐能否健康发展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绝不能被表象的热闹所蒙蔽。从藏族当代音乐领域的整个从业人员而言,个体要从自我完善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意识到不断学习提高的重要性并付出行动,群体要从社会责任和整体发展的角度意识到加强互相协作的重要性并落到实处,不能一直延续互不来往、各自为政的“圈子”状态,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藏族当代音乐健康发展,只有这样也才有可能当代藏族音乐全面发展。
最后是关于学术研讨会操作相关的一些看法。学术研讨会作为学术活动的平台和学术活动的组成部分,其举办本身具有学术性,具有主题鲜明、程序严谨、分工明确、操作规范等特点。一般而言,学术研讨会涉及主办和承办两个方面。以“首届藏族音乐专家研讨会”为例,主办方是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青海省音乐家协会,承办方是青海旦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实,青海省音乐家协会同时也担任了承办方的角色);而“第二届藏族音乐研讨会”则由拉萨市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西藏自治区音乐家协会和青海旦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主办方中既有政府部分,也有社会团体;承办方中既有专业协会,也有公司企业,主办和承办分明,应该说具备了举办学术研讨会的良好组织条件。当然,从具体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来看,主办方主要承担审批、指导、支持、管理、监督等职责;承办方则根据职能的不同分别承担不同职责。就以承办方的职责为例:第一,专业协会要负责完成研讨会的主题、议题等的确定以及参会人员的遴选、研讨论文的征集、会议日程的安排、学术主持人的确定(学术研讨会根据学术交流人员的专业背景或研讨的具体内容分版块研讨,如一个上午分两个版块等,而且不同版块安排一位该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作学术主持人,其任务是主持和掌控该版块的学术交流。就一般而言一个版块安排3-4个人作学术报告,每人不超过20分钟的时间,分四个环节:1.学术主持人用1分钟左右的时间介绍报告人的学术背景和交流内容;2.报告人用10分钟的时间作报告;3.学术主持人提请参会人员在5分中的时间内与学术报告人互动;4.学术主持人用4分钟左右的时间对学术报告人的学术交流内容进行点评总结,同时对学术观点方面可能存在的争议等进行多视角分析以及包括可能出现的一些涉及导向问题的观点在内的场内外的不同意见及时给予纠正等。学术研讨会的正式学术交流应以大会报告的形式进行。另外,学术研讨会也可根据不同情况安排分组讨论,以座谈会的形式给参与人员提供必要的自由发言和交流机会)以及召开预备会并向参会人员通告将在大会上作学术报告的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和学术主持人名单和具体主持的学科、人员、内容等工作并完成主办方与参会人员之间的沟通、联络和落实工作,以体现专业协会的专业组织能力。第二,公司企业要负责参会人员的交通、住宿、接送、会场布置、媒体联络等后勤工作。那么作为承办方的公司企业承担了学术研讨会的承办后将应得到何种效益呢?一是通过参与并承办公司业务相关的学术研讨会等文化活动使公司的业务被社会熟知,公司业务的文化属性和公益价值被社会认可,进而提高公司的知名度,扩大公司的影响力,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积累社会资源。二是通过开展与学术研讨会主题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联的商业活动,给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今后继续参与各项文化活动所需的投入积累资金。
从“第二届藏族音乐研讨会”来看,主办方的职责完全到位,主办方的领导或代表参加研讨会议的开、闭幕式并发表讲话,以示指导和支持;承办方也做到了全力投入,热情周到,与会人员都感动不已,感激之至。置于承办中的程序方面的一些缺憾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一定得以完善。
愿大家共同努力,为藏族传统音乐的传承和藏族当代音乐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以扎实的工作和愉快的心情迎接“第三届藏族音乐研讨会”的召开。
作者简介:
觉嘎,文学(作曲)博士,博士后。西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全国音乐分析学会会员,中国管乐学会理事,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理事,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理事,西藏音乐家协会副主席,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传统音乐组组长。
1985年毕业于西藏自治区艺术学校。之后,先后就读于四川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等中国著名高等音乐学府,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并博士后工作站出站。是我国第一位获得音乐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藏族音乐家,同时也是我国第一位博士后工作站出站的作曲专业博士后。创作有交响序曲《谛辩》、交响诗篇《集廓》、交响组曲《西藏风情》、交响序曲《根敦群培》,交响协奏曲《舍摩托》(《安境》)等50多部(首)作品,创作的作品体裁广泛,包括独唱、独奏、合唱、室内乐、管弦乐、交响曲、民族管弦乐、舞蹈音乐、戏剧配乐等,其中多部作品在各种比赛中获奖。作品在成都、拉萨、北京、上海、台北、香港、新加坡、日本、美国等地演出。
在各类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先后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在内的各类科研课题多项,独立或主编出版著作七部。博士学位论文《西藏传统音乐的结构形态研究》被评为2007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迄今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唯一的作曲学科博士学位论文。音乐专辑《藏·密》荣获“2007年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最佳原创音乐制作金奖”。
先后被授予“西藏自治区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