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人类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以来,在历史的变迁中,随着社会生产关系从低级逐步往高级发展的同时,区域和地方之间交换产品的形式和范围扩展到各民族和各个国家,并出现了量化商品价值同等交换标准的计量单位的定量、等值、计算运输里程的庹、量高度的指(半寸)和交通路标等标准。这些标准也在光阴的磨合中从粗糙、方便,至细腻、多样、高质量发展。其中,地方产品交换的计量单位具有区域和地方特色,一时很难统一。但是,计量单位的标准化不仅对政府统一法律条例有直接关系,而且还对管辖内广大群众的物质利益有密切关系。因此,统一地方和管辖之间的计量单位很重要。如果计量单位统一不了,那么交换产品带来诸多不便。在商品等值的币种价值相对高的区域、民族和国家得到的利益相对多,币种价值相对低的区域、民族和国家在商业和经济上带来很大损失。归根结底在世界金属类物种中,黄金可以长期储存,并能保证质量和性质的一种贵重金属,替代商品的可靠资金。无论那个民族,哪个国家都以黄金为商品等值币种,以资金形式储存国库。若哪个国家国库中储存的黄金量多,就哪个国家发行的币种的价值越高,在经济上能够保持强大势力;若国库中没有一定的储蓄,大量发行货币,导致商品价格翻倍上涨,不仅对买卖之间产生经济损失,还能贬值货币,导致收支失衡,最终出现通货膨胀。比如:西藏割据时期,西藏开采了很多金矿,但是,当时新兴的各宗教寺庙、地方政府和集团在西藏大量挥霍黄金,前后向印度、尼泊尔和克什米尔等国派出150余名留学生。每个学生的平均学期为九年。假如每人每年的学费和平均支出按八十两黄金计算,每年每人支出七百二十两黄金;按150名计算,总支出为108000两黄金。其实,以上数字以最低标准计算的。按当时很多翻译家传记中的记载计算,实际支出比这个还要多的多。下面将分三段分析印度和西藏地方各时期计量单位标准的发展和演变:1、古代藏族计量单位的发展和演变;2、藏族计量单位标准的介绍和说明;3、介绍有关藏族计量单位的若干问题。

       一、古代藏族计量单位的发展和演变。

       在我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皇帝,秦始皇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后, 除了秤和旦外,统一了货币、度、量和衡等计量单位的标准。在西藏,根据现有藏文历史文献记载,公元六世纪初,松赞干布的祖父,达日辇色执政时期开创了藏升、藏合和秤等计量单位。但局限于达日辇色政权范围,即现在的山南地区。根据《智者喜宴》的记载:松赞干布征战前后藏四翼和松巴等统一吐蕃,建立强大政权后,制定了藏族计量单位标准法,即“本赛陀夏哇坚”法规。按《敦煌藏族历史朝代文献•卡巴卷》中记载:吐蕃大法典、丞相级别、权力大小、奖惩办法、农牧推嘎(古代西藏计算牲畜头数的单位名)和双牛数(以两头耕牛并耕一日耕地面积为单位计算耕地法)、藏升、藏合和秤等藏族好法典都是赤松赞时期制定的。关于赞布赤热巴坚时期改革藏族计量单位标准的有关事宜在《巴协》之后,十二世纪中期由釀尼玛唯色著的早期藏族历史书籍之一,《釀宗源》铅印版453页第5行中记载:甚至藏升、秤和钱等按照印度马嘎达的计量标准,在翁京朵和吉学雪玛热(安多)制定的。这就说明了当时因为宗教西藏与印度交往频繁,为了各自的需求,按照印度计量标准制定了藏族计量单位标准。关于印度马嘎达计量标准和藏族计量单位标准的差异将在第二段中加以论述。

       在西藏割据时期,西藏的农牧生产、手工业和商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拉萨为主的十三个政权强弱不等的区域割据,形成了各个地方的各种计量标准。比如:六藏合粮食为一藏升的六藏合,柒藏合粮食为一藏升的柒藏合等两种不同的粮食计量单位。关于黄金,比如:出现了二十厘黄金为一钱的卫钱,二十四厘黄金为一钱的集市古尔莫的古尔肖(衡量金属单位名,约重市制七分强),二十五厘黄金为一钱的勋钱,三十二厘黄金为一钱的塞钱,三十六厘黄金为一钱的拉萨杰钱等五种计量单位。其中,集市古尔莫的古尔肖的黄金计量在西藏割据时期,卫藏、阿里等很多地方都通用,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十三世纪末元朝统治西藏地方时,仍然应用赞布赤热巴坚时期制定的计量单位标准。比如:1361年帕竹第司第一代达斯得强秋坚赞著的《遗言》铅印版146页第12行中记载:一匹骏马为一藏升(市制一斤二、三两),一藏升银子为八两黄金。这就说明了一藏升银子为八两黄金,即半藏升黄金;一藏升黄金为十六两黄金,即两藏升银子;两藏升银子为三十二两银子。对于这种计算方法,除了六十四厘黄金为一钱的计量外,按其它计量计算,金银的藏升重量出现明显差异。粮食的计量按马嘎达的一小升为西藏的六藏合,则两藏升;按柒藏合,则为两藏升一捧。至1632年,藏巴第司嘎玛丹群执政时期,为了解决西藏地方的六藏合 、柒藏合和藏斗的大小等各种计量,使农牧民交换商品,地方政府征收税费时带来的纠纷和不便,在西藏制定了一藏升为六藏合,二十藏升为一藏斗的(重约二十八市斤)计量标准,并颁发了签章文件,历史上称之为“丹楱喀”。这一裁定直到民主改革之前,尚在卫、藏、康大部分地区都在实施。

       在清朝,清政府为了统治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地方政权成立了西藏地方政府,为了扶持西藏地方政府财政,每年拨巨额马蹄银锭,虽然受益匪浅,却遭到尼泊尔的不满。因为地方物资交流不便,卫藏地区流通的尼泊尔章喀有新旧之分,旧的比较纯正,新的纯粹质量偏差。尼泊尔政府强烈要求在西藏新旧货币同等流通,不仅对西藏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很大损失,还以此为借口西藏发动了侵略战争。经过周折平息战争后,按乾隆皇帝在西藏地方制作银币的旨意,1712年,在西藏逐步发行了一钱五分、一钱和半钱等银币。同时,废除了八钱黄金为一两的旧计量,制定了十钱为一两的十两制度,统一祖国内地和西藏地方的货币制度,开创了金银货币价值改革的新纪元。上述是古代藏族计量单位的发展和演变的简要历史,关于这个方面还有很多话题,但这没必要谈这些,以此代替。

       二、藏族计量单位标准的介绍和说明。

       在藏族计量单位中测量交通里程的长短、立体物的宽度和高度、长条氆氇和绳子等的长度时,按佛教著名经典《俱舍论》中的极微尘、微尘、铁尘、水尘、兔尘、羊尘、牛尘、光尘、虮、虱子、青稞、指、肘、庹、闻距、由旬等十六种方法依次计算。其计算方法为:七粒极微尘为一粒微尘,七粒微尘为一粒铁尘,七粒铁尘为一粒水尘,七粒水尘为一粒兔尘(兔毛尖上的灰尘),七粒兔尘为一粒羊尘(羊毛尖上的灰尘),七粒羊尘为一粒牛尘(牛毛尖上的灰尘),七粒牛尘为一缕光尘(指阳光从窗户投入房间,尤其在屋里折射出灰尘和烟雾流动的气息时,在阳光里隐约看见的千万粒微尘);在丹珠尔尼阿卷《胜观修法略撰》中,一粒光尘为八十二万三千五百四十三粒极微尘,并附注释表格。在公元八世纪末,不像今天,没有望远镜等特殊设备,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现并说明一粒光尘中存有千千万万粒极微尘,真的,不可想象!同样,七粒光尘为一个虮,七个虮为一个虱子,七个虱子为一粒青稞,七粒大小同等的青稞横排的长度为一指,二十四指为一肘,四肘为一庹,五百庹为一闻距,八闻距为一由旬。上述的肘和庹等计量标准按现在的里程和公里比较的话,公元七世纪初出生的大唐高僧玄奘著的《大唐西域记》藏译版(《天竺目录》)中,把闻距注释为汉语的里程一词,如此推理,当时的里程和现在公里的计量单位同等;著名学者更登曲培也在《漫游记》中, 以“唐玄奘大师在《大唐西域记》中关于印度的各大圣地和城市间的距离以闻距和由旬等计量单位详细记载的有关数据和实际里程完全符合。” 等记载证明了这点。上述计算闻距的庹,以当时体格健全的标准男人的庹为准。按现在的话说,一庹为两公尺,五百庹为一千公尺,等于一公里。但是,最近出版发行的《藏汉大辞典》上册542页,闻距一词的汉语解释中,一闻距为二百五十市尺是错误的。若这样,一市尺将为两庹,一公尺将为六庹,一般三市尺为一公尺,别说一公尺为六庹,一庹都不够,需要修改。在有的佛教戒律经典中,五庹为一中柱,二十根中柱为一艾索(果树),八十艾索为一闻距。若这样,一闻距该为八千庹。在《时轮》中,虽然提到两千庹为一闻距等各种见解,但是,在藏族历史和传统习惯上都普遍应用《俱舍论》的观点。在藏区现在还同时应用藏族传统和世界通用的两种计量标准单位。

       粮食等颗粒物都用藏升和藏合等计量工具来计算。分别能盛大、中、小两颗干青稞颗粒的一杏核为一杏合;六杏合为半核桃皮,半核桃皮的容量为一核桃皮合;六核桃皮合为半鸡蛋皮,半鸡蛋皮的容量为一蛋合;六蛋合为一勺(掬)或者一藏合(21勺为一合是按6合为一藏升的算法);六藏合为一藏升;二十藏升为一藏斗。在康区德格和扎雅等一些地方的藏斗和卫藏的藏斗基本相同,但藏斗为目标的微数划分的名称和标准有所区别。一藏合以上跟上述一致的,比如:三藏合为一青稞筒,十青稞筒为一钱,四钱为一克,根本没有藏升的说法。关于边疆地区的门巴族和珞巴族的计量单位标准,截至目前,还未发现相关资料。

      上述藏族计量单位的升、克的标准和印度马嘎达升的标准有所区别。若用戥子对一藏合优质大米计量,三两六钱五分为一藏合,七藏合大米为二十五两六钱;即印度马嘎达的一小升。如果把它分成十六分,那么其中一分为一两六钱,这样可以推算出印度马嘎达的两的标准。也就是说马嘎达的一两为藏族的一两六钱(这里主要比较国内的天平和马嘎达的两的标准,并不是说粮食等作物以秤来衡量)。

       茶叶、糌粑和酪干(奶渣)等轻量物质,都以六颗青稞颗粒的重量为一厘,二十厘为一钱,十钱为一藏升;也称一波或者一两。对于四两为一藏两,八十两为一克,主要是为了区别金银等衡量单位。

       关于金、银、铜、铁、黄铜和生铁等重物质,都以衡量黄金的标准计算。二十只海贝的重量为一个嘎嘎眲(一种药用豆类植物),两个嘎嘎眲的重量为一厘黄金,两厘黄金四个嘎嘎眲的重量为一分黄金,印度语称“磨沙咖”,在古藏语中有的地方称“南久”。五分黄金、或者五个磨沙咖,为嘎暇巴纳的四分之一;嘎暇巴纳的四分之一为十厘黄金(二十分黄金,即十钱为一两黄金的计算方法是藏区发行银章喀后的一种计量单位。);十六分黄金,即三十二厘黄金为嘎暇巴纳;八钱重的一枚黄金章喀为一两黄金;八两黄金为半藏升黄金,有十六两银子;十六两黄金为一藏升黄金,有三十二两、两藏升银子。在元朝,以十两银子为银元的称十银元,以二十五两银子为银元的马蹄状的银元称马蹄状银元,以五十两银子为银元的马蹄状的银元称大升银元,也是元朝时期的银升衡量标准。

       除了金银等金属类外,肉、酥油、羊毛和尾巴等的计量标准为:两颗大青颗颗粒、中青稞颗粒、小青稞颗粒,共六颗青稞颗粒的重量为一厘,二十厘为一秤钱,十秤钱为一两,或称一波。四两或者四波为一藏两,二十藏两为八十两,八十两为一克。但是,这种只有二十厘为一秤钱的计算标准和八十两为一克的计算标准。

       关于法院刑法罚金的标准很细致,但只有集市古尔莫八钱黄金为一两和二十四厘为一钱的两种标准。

       三、关于藏族计量单位有关的一些问题的说明。

       上述金银重量的标准中,关于“嘎暇巴纳”有关问题,几年前有些藏族文艺和历史类论文中也提及过。 “嘎暇巴纳”一词为印度语,藏语中为“中不”,也就是海贝的意思。释迦牟尼在世时,印度尚未出现金银等金属类币种,海贝在货币形式流通。对于这种以讹传讹的论述,与事实相违背。在《律本事》中,制定比丘二百五十戒时,根据一位比丘储藏金银币种,制定比丘不能储藏刻有国王头像和象征国家符号的金银的律文记载,说明了当时印度流通金银制作的嘎暇巴纳。公元七世纪初出生的印度著名学者格勒歇念著的《律本事注解》和《请问品注释》藏语译本中记载,以银子为质材,可以买卖的货物为“嘎暇巴纳”。不仅很多律释中也记载,以三十二厘银子制作的章喀和以一钱银子制作的章喀等,多种章喀上刻有国王头像和象征国家的符号的可以买卖的金银货物为钱币,而且还在《大唐西域记》中也提到,当时印度北部的尼泊尔、西部的朵角特尔吉、磨吐罗等很多地方流通金银章喀和铜章喀。唐玄奘返回大唐时,印度国王尸哈卡给唐玄奘赏赐的很多馈赆中,就有一万枚金章喀和三万枚银章喀等的记载。这说明了海贝代替币种时期已有一千多年时间了。

       在西藏,由帕竹、藏巴第司和噶丹颇章掌管西藏地方政府时,所说的惩罚金,在西藏各个时期的法典中,是指集市古尔莫古尔肖的二十四厘黄金为一秤钱的钱。对任何物质的当地民俗价值中提取该物质的四分之一的等值的说法,在锡金国王旦增南杰对第四桑杰坚措质问法律方面的有关问题中有详细记载。但是,在当代一些论文中,一两罚金为藏银九两六钱的说法,与帕竹第司、藏巴和噶丹颇章初期的不一样。因为当时西藏欠缺金子,黄金价值翻倍增长。西藏制作银币后,第司桑杰坚措在法典中提到的惩罚金的标准好像无效了。

       关于新旧币种的交换和发行新币种的办法,在萨迦贡嘎坚参的《尊师扎巴坚参传记》中记载:“当时大部分人认为所有属于发家致富者的全部债务由国王承担,废除旧币,发行国王自己命名的新币”。其中,废除旧币是指废除当时西藏流通的旧的币种,新币种是指新制作发行的币种。关于废除旧币种,发行新币种的办法采取了新旧币种的交换。在新旧币种交换时,如果旧币种的负债与新币种的价值同等交换,即便发行新币种也产生不了新的价值趋势,大幅度降值旧币种的价值,对民众和债主带来亏损,意思是这些债务由国王来承担。

       货币失去原有的功能有两种条件:第一,由于市场物价翻倍上涨,大量发行货币引起制作发行新币缺乏资本,无法解决政府和民众负重而导致失去现有货币的价值;第二,原政府失去经济势力的时候,也无法维持政权;同时政府发行的货币将失去效能。此时,建立新政府回复经济势力,设法发行新货币,自然失去旧币的功能。在新旧货币交换中,对民众和债主带来的损失新政府是否能够补偿很关键。因此,如果不严格控制市场价格的上涨,最终对国家和民众在经济上带来很大损失。当前,在世界经济竞争中,将面对很多风险,对市场经济和物价建立一种适当严厉的管理制度很必要。

       上述是我在很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的同时,在业余时间初步研究经济问题有关的藏族计量单位的简略看法,望各位学者指正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