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必有果”,这也不是绝对恒理,世间还有什么公平可言。因此我可能被归为寄生虫一类;不管怎么说,人类就象杀虫剂一样使我的同类立足之地,越来越少了。甚至,不知道除了我,在世上还有没有我伙伴,我的同类。

我的哲学家房在这个世上仅生活了四十个年头。那天早晨,十来个熟悉和陌生的人匆忙而拥挤着往楼下的卡车里搬他的东西时我才知道他已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警察:谁是他妻子。

友人甲:没有。他没有。

警察:亲属呢。

友人甲:没有。

警察:那么他父母呢?

友人甲:没有,现在没有。

警察:他是孤儿。

友人甲:不是。

友人甲是个约三十岁的女人。在我搬到这套房子的第二年起,他和甲相识并把那种关系保持至今;细细算来,他们这种蜻蜓点水似的肌肤之欢至今已达七年半了。

那是七年半前的一次日落前夕,夕阳穿透窗户从桌面慢慢地向东面墙壁上移动。我悠然自得地从桌面带着余温的阴影中跑向他涂画过的书籍,在那里还有写得模模糊糊和画得虚虚乎乎图案的稿纸,这些地方可以供我窜来窜去,我最后落到墨水瓶和文具盒之间。墨水瓶滑不叽叽地像一面上釉技术不过关的粗瓷墙;文具盒上的油印画也不怎么样,就像一个毛孔粗大的女人被劣质的化妆色粉刷过了一道,也像……好景不长。他回来了。我怕被发现,连滚带爬拼命往吊着花布的顶棚处躲藏,幸好,我的表皮颜色大致类同于花布上呆板的花蕊。他很少与人交往,是个独自思考,喜欢独来独往的人,如果不是他从来没发现过我那肯定就是他也需要像我这样一个无害的小玩意来陪伴。不管怎样我也就一相情愿地称他为我的房主。就在那天的日落时分,我房主身后跟着一个女人。

房主:请进。

女人:哎。

房主:这一带是市中心,对人来说就是这儿啦。

他用食指指着自己的肚脐。

那个女人显然不是等闲之辈,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还发现她不仅能说会道而且很有心计。她就是甲。

甲:啊哈,这么大的肚脐,到哪儿去找它的妈。

甲显然得意自己富有想象力的幽默,独自咯咯地发笑。

甲是那些距离美丽这个词甚远的女人,可她却出于惯性具备了矫揉造作的一切能力。那天,她跑进跑出观察过每一间房子之后,以十分吃惊的样子瞪着站在半壁墙面的书柜:

哎呀妈,买这么多书得花多少钱呀。

为了加强这句“赞美之辞”的效果,她说话时双手合十,接着以迅速而连结的动作依次扭动臀部、水腰、硬胸和脑袋,然后又从上边扭下来。

啊,这是心灵的处方,智慧的精液。

千万不能用丑恶的金钱来衡量。

他大声朗诵着走出厨房,外边便是卧室兼工作室。这间房子有一扇大窗户,除此之外它宽敞、明亮、清洁、干燥,关键是供我消遣的玩具很多,有做工精细的精灵鬼怪的电子产品,有访古艺的石膏金粉相框和贴在里边的虚假风景;在灯光下,一本正经地横躺着的书本还是一摞一摞的呢;还有好听的音乐和两个人的呻吟组成和弦……这一切,我都喜欢。

其实,我常常因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最终归宿而悲哀广阔,甚至大有“壮士一去不回还兮”的雄心壮志。有时挺受不了,比如从甲身上、衣服上散发出来的各种人为的味道及化学品经常让我差一点没窒息而死。也有更惊险的时刻,有一次我从顶棚的一个花蕊挪向另一个图案的时候,甲那双针尖一样的目光连续两次刺向我,我从她的目光里感觉到了某种原始的邪恶。就这么说吧,就算不敏感,我的钟点概念较人们的也丰富得多。在无始无终的时间里,有许多时间段对人类而言仅是个一闪而过的念头;对我,这些就不那么简单,至少详细精确而且漫长得多。再怎么说呢,天上一天人间一年,人间一小时,我的一天,大概这么说明白一点吧。

那天,在甲针尖般的目光里,我虽躲进一眼小孔的后面,还是于事无补没能挡住她的尖叫:哎呀妈,有鬼呀——

甲随即扑进他的怀里。

在那,在那。那是什么。鬼。

甲指向我的藏身之处。

甲一副被吓坏了的样子往他的怀里挤。我的房主也不失时机,弯起左臂环抱住甲的上身,手嘛,刚好够到胸脯了。他:

在哪。什么鬼不鬼的,心里才有鬼吧。

甲很固执。她说:

不骗你。我见一只眼球……除了眼球什么都没有。会爬行……

他的目光流露出一丝紧张,这肯定是因为甲的反常行为。我的房主可能一向厌恶神经质的女人。

房主很不耐烦。说:哪有什么眼球。什么眼,是你心眼太多吧。

甲:确实有嘛,会爬。在顶棚上。

甲的一番强调使我不寒而栗。一旦被抓获我就完蛋了。对于在战火和权术游戏中成长着的人们来说,杀戮和摧残同一顿美餐一样使人身心愉悦。四束目光流星冰雹一样以雷达的速度扫射过来,如果我也有心脏的话此刻应该是剧痛的时候。他们还是没有发现异常。他说:

啊,哲学家以及太阳,

才具有从高处俯视世界的——眼睛。

幸亏,我的房主对甲的发现不以为然。我是谁。我是一个生命,一个人的意想之外的类似昆虫的动物,无论从外型、体积、结构,以及大小,从任何角度而言,都跟人及其同类如狐狸、狼、狗狗猫猫等的眼珠毫无二致。进一步说,我就像一只没有眼眶、眼睑束缚的自由活动的眼珠,就连我背上的鬃毛也和女人或母猪的睫毛一模一样。我是凭着一身像汗毛一样浓密的细腿软足行走的,什么水泥墙呀,油漆家具呀,塑料电器呀,铁制防盗门呀,还有少得可怜的树木花草呀,我畅通无阻,也许蜘蛛织过丝网也适合我攀爬。

甲第一次来的那天晚上就在我们的家过夜了。我那个从五岁起被启蒙接受无数种教育如今试图在人们的心房充当烹调师的房主,只有在独处或和女人单独相处并进行某种健体运动的时候才能暴露出一些写在文字之外的真相。那夜,他非常狂热。

他和甲互奸的次数渐渐多起来之后,甲曾提出搬过来同居,他却以各种各样甲不能明白的深奥借口进行搪塞,最终使甲放弃了同居的念头。但是,事实表明,甲是赢家,甲的出现,使我的房主与其他女人的床弟关系渐渐中断,才一年的时间就只剩下甲一人了,他和甲开始以夫妻相称。

甲是那种连睡觉时也睁着眼睛的女人,我无论在墙壁或顶棚,只要一走动,她的眼珠就会跟踪我,即使黑灯瞎火的时候也没放弃过使我不自在的转动。她简直天生有一个多余的感官专门用于监视我的行踪和存在。最初,她总是一醒来就说梦见一只眼珠在走动,有一次她很具体地对他描述过我的形象。可他却不以为然丢出一句:杯弓蛇影。

杯弓蛇影?

甲肯定弄不懂这句成语的最终含义,别说甲就是最熟悉他的我也腰想半天还是似懂非懂。

我嘴里有股酸味,很难受。房主说。

抽烟太厉害呗。甲答道。说明甲听懂了后一句话的意思。

甲说:不可思议,有时候梦和现实是一回事。

36岁起,我的房主开始在夜里淡淡的红色灯光下与几个同谋边喝酒边进行一些与梦有关的议论。房主说:

梦是人类的特权,如果它兄弟的话那便是理想了。但梦与现实交错产生的象征和暗示,总是给我留下毫无答案的难题……据一本书上说,我们这个城市里有一个能使梦变成现实的人。

友人乙说:那肯定是个女人。

房主的朋友犄角说:报纸上也登过,她就是甲。

犄角是房主为数不多的朋友当中要好的一个,因此他俩之间的关系复杂得多,尤其微妙的是犄角就是我房主的上司。

但是,房主刚过完四十岁生日就死了以后,人们忙着往外搬他的遗物时,搬运队伍里居然无见犄角的影子,对此,我不懂。

在那些夜晚,在红灯之下,房主和他的同谋还继续着关于梦的话题。房主说:

没有梦就等于没有眼睛。

好长一段时间,一听到眼睛这个词我就发抖,从前,无论在谁家居住,我总是能肆无忌惮地窥视任何想看的东西,现在的情况显然有所不同了。此刻,我无法看清楚他的表情和神态,只感觉到谈话内容有所神秘。

我的房主很与众不同,除了搞哲学之外还伙同犄角等人成立了一个商业组织,像贩卖儿童和妇女一样贩卖人们的道德和友情及良心之类的产品。他的交易方式极其简单,也就是说简单得没有什么方式。对了,房主在这个组织里担任总策划一职。

搬运队伍仍然像暴雨前的蚂蚁大迁徒,警察站在一边,他问:

买这么多东西。哪来的钱。

甲:不知道。当初他很简朴。

警察:关于他的死因……

甲:哎呀妈,这么久远没搬完。

摆在墙角的桌子上有七本厚书已披上尘盔土甲,警察拿起上面的一本猛吹一口才打开。

甲:全是他写的。共七本。

警察:噢!

警察手上的这本正好是他的最后一本书,是他三十八岁那年完成并出版的。平常他也总是站在警察现在的位置阅读自己的书,看到兴奋处就踱来踱去,有时他会边看自己的书边抖着腿,一抖就是四、五个小时。从他出版了第四本书以后就除了自己的没再读过别的书。他是看着自己的书进入到三十九岁的。他的商业活动成了秘密的政治活动。他的四十岁生日庆祝仪式非常隆重,因为他们的秘密活动临近成功。从他和犄角的谈话中我得知他的生日聚会是在本市星数最多的酒店举行的。凭我的直觉,他的四十岁生日聚会和秘密活动的成功昭示着他自己的结束。

他去参加自己的生日聚会,三天三夜未回家。回来的当晚,甲与他一同回来的。时间好像翻了一个跟头,那天晚上的情景同甲第一次到来的情景太相象了。

房主:请进

甲:哎。

那天晚上,他们的言谈很像彼此陌生的异性男女,往日的卿卿我我不翼而飞。甲进进出出收拾自己的东西,最后扛着一个大包袱就走了。这时我才注意到楼下还有一辆汽车在等着她,甲从车窗探出脖子大声喊道:

是你出卖了参与活动的朋友,会报应的。

他们各奔东西了。车开走了。

甲走了之后,房主首先对着镜子闹鬼脸,接着把手放在嘴唇边打飞吻,他自言道:

傻冒。什么朋友。那只是概念。

不久,空虚和不安什么的渗入他的体内,他摇晃着走向自己写的那七本书,使自己得到了少许安慰。那一整夜,他辗转反侧,他失眠了。第二天一早,他就外出了,直至子夜时分才潜回家,好像他改行捡垃圾了似的。他把口袋兜底掀翻,吐出来的全是纸币,红色的地毯上即像炸窝的小虫一样爬满了钞票。全是目前在世界各地合法流通的那种,数都数不清。各种面值的都有。

当夜他就选择了自己,先是烧光了别人写的全部藏书,接着是其它衣物、家具、器皿等。那架势俨然一副主持宗教火葬仪式的尊者模样。

次日起,他终日疯狂购物,大到柜厨小到针头线脑,见啥买啥,什么都搬回家。他把那些东西搬过来拖过去挤得满满的,别说他有立足之地,就连我这个拇指大的小不点都挤得无处存身。从此,他的朋友犄角等从未光顾这里,甲也是。

偌大的房间里面给他的空间只剩下靠门的一张单人床,墙壁、顶棚、走廊都挂满了各种昂贵的杂物,把我观赏风景的乐趣丧失殆尽了。总觉得他的房子成了战火后残存的杂货商店,也许更像一辆驶向灾区的破旧货车。在那以后的日子里,我总是看到蜘蛛忙着织网捕猎的情景;没完没了生育的老鼠都找到了天堂乐土。

某天中午,几件新问世的机械产品占据了他最后的空间,就是房主可怜的小床的上空,确切说,那些产品取代了他,睡在他的床上了。

谁也没解释过他横尸街头的原因。警察关注的好像是那几本刚刚重见天日的他的著作。警察已染上了房主踱来踱去的习惯。警察从一本书里抽出一张照片。

警察说:这人是谁。

甲:他叫犄角。是我丈夫。

警察:就是他秘密组织的同谋吗。

甲:秘密活动?哼,多说是一场游戏。

警察:噢。

警察:都是游戏。这本书名有意思。

然后,警察很随便就把我抓获了,他把我放在自己掌心边观赏着边神秘地向甲炫耀。

警察:怎么样。

甲:是那只眼珠吧。

警察:这是我们的微型监视器。在这座城里的每家每户都被安装过。

我在想,那么我是什么。难道我的生命和我的思维、还有我的动物性仅仅是错觉?不可能,我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