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七月十日,又是十街集日。清晨鸡叫第一遍,我就醒了,半睁着眼瞥见窗外天还未亮,安心地睡着了。
鸡叫第二遍,我一个激灵醒来。恍惚之间,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发现前一晚定的闹钟还有半个小时才响,骂了一句公鸡,再次睡着。
鸡叫第三遍之前几分钟,我提前醒了,只是没有起床,躺着谋划本次集日干点什么有意思的事。从上一个集日到这天,我苦等了足足十天,受够了无所事事的颓废,每天都在盼望着集日到来,有事可干了,消磨穷极无聊的时光,抚慰自己因长久无事可干而日渐恐慌的心绪。
鸡叫第四遍了,我还没有想出什么好主意,心里渐渐有些烦躁了。恰在此时,闹钟响了,设定闹钟铃声时悦耳动听的轻音乐此时却出奇地刺耳嘈杂,比鸡叫声还难听。关了闹铃,我坐起靠在床头陷入沉思。
可是我没法专心思考,楼下不断传来的嘈杂声响,一次又一次摧毁了我的凝思。我听见妈妈劈柴烧火的噼啪声,脑中闪过了一个充满烟火气的画面:几根长满松萝的枯树枝交叠着,烧出了几缕青烟和一簇明火。我听到爸爸饲喂牲畜时呵斥牲畜的骂声 —— 他显然对牲畜们吃了夜草依然不见长膘十分不满 —— 脑中生成了一个可笑的景象:断角的老黄牛听了我爸的责骂,像往常一样羞愧地低下了头。
“不出所料,一切照旧。”我心想,并像个智者一样推断房外的景象一如往常:太阳在山巅冉冉升起,阳光洒落下来。山林从上到下逐渐亮了起来,亮光落地时,我家低矮的木楞房从晨雾中显现出来,宛若一个树桩生在坝子里。
叮铃叮铃,我从城里带来挂在窗前的风铃响了。我望向窗户,只见一只小鸟宛若一阵微风、一缕阳光落在窗前,旋即又飞走了。
“好美的小鸟啊,飞得多么轻快。”我悄声感慨,突然听到院子里鸡群咯咯的叫声,想到它们把鸡屎拉得满地都是,我恨不得马上起床,驱赶我家那只一脸傻相的看门狗把它们都咬死。
这只几年前我从城里带来的宠物狗,自从被我爸拴在狗窝里当作看门狗来饲养以来,就仿佛失去了灵魂,对凡事都提不起兴趣,每时每刻都在睡觉。
鸡叫第五遍,天已大亮,阳光从虚掩的木门和半开的木窗落到了我床上。我听见了我家傻狗的叫声,不是看门狗警示人的怒吼,而是宠物狗讨好人的欢叫。
“我爸在喂狗呢吧,反正都要喂,何必强逼它当看门狗呢。”我低声嘟囔,对那只傻狗生出了一丝恻隐之心。
想到爸妈不听劝告尽干些见不了现钱的琐事,我心里冒起了一股怒火。我气父母穷忙了一辈子还嫌不够,每天都在干活。更气自己连扫地、烧水、饲喂牲畜等小事都干不了,不能替父母分担劳力。我在城里待太久了,认为唯有挣到现钱的事,才叫事。回村就闲得像个废人,憋得几乎快生病了。
2
鸡没有叫第六遍。我下了床,站在从城里带回来的穿衣镜前,望着镜中自己脸上黑得不像城里人、白得不像乡下人的肤色,不禁出了神。
“回村里黑了一点,但遮不住城里养成的白嫩肌肤。”我摸了摸脸低语,然后扭动着短粗的脖子,欣赏镜子映出的自己:泛着点点星光的眼睛,左边的像太阳般热烈,右边的像月亮般温柔;修长挺拔的鼻子,像立在旷野里的大树,又像嵌在山涧里的长水;微微含笑的嘴巴,闭着紧实宛若山丘,张着舒展如同峡谷。
“长得如此俊朗,竟然无事可做,真是没有天理啊。”我低头悄声呢喃。抬头看见自己略微欠身恰好可以顺畅走出木垒房小门的身高,得益于腰板总是直挺挺的,显得并不矮小,便忍不住得意地踮了踮脚。
我沉浸在自己长相还算出众的荣光里,慨叹着自己怀才不遇的窘境,渐渐有些失落,稍稍低下了头。不经意间,我留意到自己身上有一点瑕疵,一撮昨夜梦里翘起的头发,似乎有意要让我难堪,直直地竖在了脑袋顶上。
我使劲抹了抹翘起的头发,可是反复几次,头发依旧挑衅似的挺立着,没有一点服软的意思。我被逼急了,一气之下,拿起墩在床头的茶杯,倒出前一晚没有喝完的茶水,濡湿双手,双手一起用力,才驯服了翘起的头发。
确定湿漉漉趴在头顶的头发再无起势的可能了,我也没有掉以轻心,而是盯着镜子里的头发恶狠狠地说:“一撮头发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再敢惹我,我就剃光头。”
我与头发的较量取得了完胜,不免又得意了起来。我觉得自己是个有能力的人,早晚能够回到城里成就一番事业。
“走着瞧吧,我会干出名堂的。”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自信地说,然后侧脸瞟了瞟耳朵。我得承认由于脸庞大、颧骨高、腮帮肥,我唯有歪头才能看到自己的耳朵。我的耳朵一直都是我的骄傲,尤其是耳垂。我的耳垂厚润而且下垂,末端有颗滚圆的垂珠。村里的老人和城里街边的算命老头,看到我的耳朵,无不盛赞我是个有福之人。此时,我映在镜子里的耳垂,宛若博物馆玻璃柜里展览的玉石,闪闪发光,确实显得非同一般。
我愉快了起来。接着在堆放床头的衣裤堆里精挑细选,挑拣出一件蓝白格子衬衣,一件棕红色休闲西服和一条蓝白色牛仔裤,拍了拍灰,抚了抚褶皱,对着镜子比量了一番,然后又一件件穿上身,再次对着镜子扭动身子前后左右照了一遍。
我瞅着镜子里穿着光鲜的自己,隐约觉得缺了什么,一时又察觉不出到底缺了什么。我上下左右仔细打量了几次镜中的自己,发现身后床上有一块红色的方巾映在镜子里,灵光一现,拍了拍脑袋和胸口,转身拿起方巾叠成三角形,插在西服上衣口袋里,转身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光彩照人,自信地吹了一声口哨。
3
我忍住鸡屎黏上鞋子恶心想吐的心理,到院子里喂鸡 —— 我不爱喂鸡,可又干不了其他的农活,只能主动揽下晨间喂鸡的活 —— 鸡群立刻围拢了上来,把我困在了鸡屎和鸡头的簇拥里,使我不敢挪动半步。我怕踩了小鸡的头,踩死一两只小鸡,我妈舍不得吃鸡蛋留给母鸡孵出来的小鸡。更怕踩了鸡屎,脏了我在城里高价买的、今早特意上油细擦了的皮鞋。
我吆喝着,试图把鸡群驱散开一点。但鸡群叽叽喳喳叫着,紧紧围在我脚边,根本没把我的呵斥声当一回事。唯有那只长着红冠、黑羽、白爪的公鸡,昂首踱步在鸡群之外,没有正眼瞧我手中的食盆。只是当我把食盆塞进鸡群时,它又推搡着鸡群,扑到食钵面前,霸占了最佳位置,毫不客气地向着我和鸡群捣头如蒜。
我暗暗盘算着该带哪只鸡去赶集卖了。其实我根本不愿带着鸡去赶集的,因为我有钱,起码有钱支付在集上吃喝玩乐所需的费用。我毕竟在城里混了七八年,虽然没有攒下多少钱,但兜里还是有点积蓄的。不谦虚地说,我目前的财力抵得上卖一百只鸡所得的钱财。可是为了不让父母心疼,不听父母唠叨,我必须带着鸡去赶集。
几个月前,我刚回村碰到集日就没带鸡去赶集,晚上回家就被爸妈痛责了一顿。我爸批评我不懂得财不外露的道理,担心亲戚朋友来借钱。我妈则感慨我乱花了冤枉钱,说我花掉的钱足够买一窝小鸡。
我父母是一对古板的老实人,至今还固执地坚持着前人流传下来的如此古怪的赶集习俗:赶集必须带着一只鸡,或一担柴,或一篮蘑菇,或者其他土特产,到了集市上卖了土特产,才能拿售卖所得买酒买饭或者买点其他东西。
我不愿背着柴去赶集,嫌累。我也不能挎着一篮蘑菇去赶集,我虽是山里人的后代,但生活在城里多年,如今别说是进山找到菌菇了,就连自如进出山林都有些困难了。
“小鸡不行,卖不了多少钱。母鸡不行,七只母鸡,两只还带着鸡崽,两只正在抱窝,三只一天一个蛋下着呢。”我暗自思忖道,瞥见护食的公鸡不让其他鸡吃食,当即决定就带公鸡去赶集。
这只公鸡长着又尖又长的爪子和喙,显然有斗鸡的血统。自打成年没少给我家惹祸,成天紧张兮兮的,动不动就会发动残暴的战斗,不是啄自家母鸡的脖颈,就是啄邻居家公鸡的脑袋,似乎要把全村的鸡的脑袋凿出个窟窿才肯罢休。尤其是今年春天以来,这只公鸡仿佛患上了焦虑症,常常表现得紧张过头,散失了准时打鸣的本能,夜月,夜灯,甚至闪动的星辰都能激起它嘹亮报时的冲动。它反常的疯癫行径,连累了我们一家人。村里爱嚼舌的妇女们有话说了,她们聚堆闲扯时,讥讽我家很可笑,养了一只看门狗仍不放心,还养了一只警觉的看门鸡。
4
阿称来了。他洪亮的喊声在我家门口响起,吓得鸡群张开翅膀低头纷走。其中反应最激烈的是公鸡,它原地蹦得老高,落地后冲向院墙,扑腾着飞上去,跳到了院外的田里。它在田里转了几圈,很快又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了,僵立了一会儿,跃上了院墙,悄悄溜回鸡群,低着头咯咯地叫着,似乎在向母鸡们解释自己只是恰好要到田里抓几只时令的虫子给母鸡们尝尝鲜。
村里的老人都说阿称的声音有神力。林里的野兽、夜里的邪祟、人心里的妖魔,听到他的声音都不敢冒头。
我也被阿称的喊声吓得浑身一颤,但还是佯装镇定,看着公鸡出糗,才不紧不慢地回身张望。
阿称站在院墙边低头盯着手机,右手食指极不自然地弯曲着划着手机屏幕,间或发出低笑、大笑,仿佛中了某种可怕的巫毒。
“他们来了吗?”我一边留意着公鸡的动向,一边向着阿称高声发问。
“他们在村口的核桃树下等着我们呢。”阿称抬头瞟了我一眼回答,马上又低头盯着手机发出一阵怪笑。
智能手机教会了包括阿称在内的村里人熟练掌握一心二用的技能。老人们骂完村里的年轻人不懂事,还得受累再骂骂手机里的年轻人更不懂事。女人们习惯使用美颜软件拍摄照片和视频,同时又对滥用美颜的风气嗤之以鼻。男人们一边抱怨自己的妻子拍了太多的照片和视频,一边又期待着别人的老婆上传最新的照片和视频。
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还有将一心二用奇技发挥到极致的高人。谣传村里有个男人曾用一两部手机同时谈了四五场恋爱,引发了一场涉及七八个男女的群架,殃及乡民政干事(一个喜欢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在混乱之中,被刮落了近一指厚的脂粉,暴露了一道发黑的黄脸。
“那我们也该走了。”我瞅着闷头玩手机的阿称低声嘟囔,话还没说完,就俯身一把抓住溜达到脚边的公鸡,趁着公鸡没来得及扑扇翅膀之前,夹在左手腋窝里,右手顺势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棉绳,紧紧绑住公鸡沾着泥土和鸡屎的双爪。
我赶集的次数多了,抓鸡动作越发娴熟了。这让我感到气馁。一方面我有些同情公鸡。公鸡的一副叫天的好嗓子和一双刨地的好腿,慌乱之中,竟然没能嚎上几声,跑上几圈,就连在我腋下的挣扎,也是显得有气无力的。另一方面我有点可怜自己。我本该在城里忙着挣钱的,现在却只能待在村里把赶集当成要事来干。
“你站着别动,穿西装抱土鸡,不照张照片留个纪念,实在是太可惜了。”正当我沉浸在失落的情绪当中时,阿称抬起头朗声笑道。不等我同意,手机对着我咔嚓一声照了一张。
“瞎照什么!”我嘴上有些生气地说,身子却有些动弹不得了。我像一张像素不高的照片被钉在墙上一样,神情恍惚地呆立着,任凭阿称拍照取笑。
5
我喜欢走路去赶集。村里的年轻男女都喜欢走路去赶集,而且我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不必像已经成家立业的人一样着急到街上,到街上又着急回家。
山路上绽放着各色野花。红的有些清瘦,黄的看着丰腴,白的浓妆,粉的淡抹。路旁的树木郁郁葱葱,从树梢到枝叶,再到树根,滴落着阳光。
我和阿称等几个同龄人,跟着阿木等几个同龄女孩子,踏着浮在路上的阳光和沉在地上的碎石,向着山下的河谷进发。路上的碎石很多。有几块还未从昨夜的睡梦醒来,头埋在土里一动不动。有几块被阿木等人踢起,蹦跳起来,像风一样叫着飞了一会儿,落到前方,抖抖身上的灰尘和露水,压住一小块阳光,坐在另一块碎石的肩头,回头瞅着我们。
从一条箐沟走出,越过一道拱向阳光的向阳山坡,阿木她们突然唱起了傈僳民歌。一声声悠扬的歌声,讲述了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事故。故事里相爱的男女,显然生活于打猎时代,男的要给女的猎获最健壮的马鹿,女的要给男的编织最结实的鹊服(傈僳族民族服装)。
我听着悦耳的歌声,眼里映满了一双双修长的腿、一团团丰腴的臀、一条条乌黑的辫,想起了前一晚父亲跟我说的话。
“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人结婚了。我和你妈妈十七岁就成家了,哪像你,快三十了,还光棍一个,也不怕人说闲话。”父亲坐在火塘边隔着火光红着脸说,见我不说话,拨弄了几下火塘里的火,邪魅一笑神秘地说,“明天赶集是一个好机会,当年我和你妈就是在赶集路上相爱的。记得那是一个初春的晴天,我们在山路上走着,走过一个阳坡,走在前面的女孩们突然停了下来。原来有两只求偶的公兔子在路上打架,挡住了去路。在等待兔子分出胜负时,我和你妈的目光相会,一眼就爱上了彼此。”
我对我爸的说教有些反感,但并不反对我爸的提议。我觉得假如能够谈个恋爱,忙起来了,就不会像现在一样因无事可做而焦虑万分。
听了我爸的话睡下,刚刚睡着,我就做了一个怪梦。梦里有两只野兔把我和村花阿木挡在了山路上。它们瞪着火红的眼睛,呲着冰凉的牙齿,不仅逼迫我们相互表白,还强迫我们发生了肌肤之亲。
“哪有兔子啊?”我心里想。一边紧盯着阿木等人的背影,一边机警地注意着四周山林的动静,留意树枝的晃动、野草的摇摆。可是走了几里路,都快走到山底的河谷了,我也没有发现任何预示兔子即将出现的异动。只得暗中狠狠地咒骂了猎人歹毒。如今兔子的数量少了,更不敢在人前求偶了。
不知过了多久,大概是阳光从白茫雪山流到金沙江河谷所需的时间,我们到了山脚。阿木等人走进了集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像山上清澈的泉水汇进山下浑浊的江水一样,瞬间隐没不见了。
6
集市上人头攒动,叫卖声、砍价声、议价声,响成一片。我拉着阿称,像一条油滑的江鱼,穿梭在人流汹涌的街道,奔向“卓玛面馆”。
我们坐在面馆门前的台阶,像两具待售的人偶,沉默地等待着买主。干坐了几分钟,我就觉得无聊,拿出手机瞟了几条手机推送的资讯,看到“吓尿了”“怒了”“哭了”“震惊了”等几个感情色彩浓烈的字眼,越发觉得无趣。
“这些记者难道是吃了兴奋剂吗,这么亢奋。”我思忖道。用力关了手机侧键,心里像捂住了胡说八道的人的嘴巴一样痛快。
我四下张望,望见街对面理发店门口站着两个妙龄女郎。她们一个身着黑色皮短裙,白色衬衣。另一个身穿浅蓝色紧身牛仔裤,红白格子衬衣。两双相比三寸金莲大了许多的小脚,一双踩着黑色高跟鞋,另一双也踩着白色高跟鞋。她们在店门口走来走去,似乎在等什么人,或者有什么心事要找个人说。
我的心绪被撩拨了起来,被两双高跟鞋轮番踩出了一个古怪的想法:别再傻傻地干坐着了,机灵一点,赶快到理发店干点什么,洗头、剪发、染发、刮胡子,都行。
“帮我把鸡卖了。”我微微侧身对阿称撂下这句话。接着匆匆横穿街上的人流向对面的理发店走去。可走到可以闻到两个女郎身上的香水味的地方时,突然畏缩不敢向前了,转而驻足于一个售卖洗发水的摊位前,随手拿起一瓶绿色洗发水盯着老板亮得发青的光头,随口发问:“老板,这个多少钱?”
听到老板的报价,我又本能地张口就回嘴:“太贵了,便宜一点嘛。”
“朋友,便宜不了了,这是最低价格,成本价,我是亏本大甩卖,主要是为了交个朋友嘛。”老板摸了摸光头回答,然后又朝着理发店努努嘴,刻意压低嗓音说,“那里一瓶洗发水卖得比我一箱还贵呢。”
“我又不去那里买洗发水,老板,你再让一点,我再加一点,怎么样?”我没有与他交朋友的意愿,也没有买洗发水的想法,但还是没事找事,紧咬着价格没有松口。
“朋友,说实在的,这个价格,我是真的亏本了。不过我们既然交了朋友,那我就再吃亏一点,卖给你了。”老板语气诚恳地说,他的光头憋得紫红,脸上露出了一种仍然执着于和我交朋友的急迫神情。
“这次我就忍痛高价买了,照顾朋友的生意嘛,下次就轮到你照顾我了。”我鬼使神差地被老板说动了,接受了朋友关系,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里语气温和地回答。话刚一出口我就后悔,可是为了尊严,只能选择花钱保住面子。
付了钱,我拿着洗发水瓶再次横穿街道返回面馆,在路中央我瞟了一眼洗发瓶,发现上面写着“养护秀发”四个大字,禁不住苦笑着自嘲:“本来是去剪头发的,没承想,却莫名其妙地买了一瓶养护头发的洗发水。”
7
阿称卖了鸡,又买了两瓶啤酒,站在原地正等着我去卓玛面馆吃饭。
面馆不大,一扇没装窗扇的大窗户,一张卸了门板的小门,隔开了厨房和餐厅。店里没有食客,厨房里却传出了轰隆隆的炒菜声和暖洋洋的火光。餐厅左右各有三张狭长而高耸的桌子,每张桌子各配着四把又窄又高的椅子。骨瘦如柴的桌椅,久坐肯定不会舒适,只是普通食客吃完一碗面条也用不了多久。
我和阿称在左边中间桌子相对而坐。我瞟了几眼面馆老板卓玛透出窗子的身影,心里暗想:“卓玛,要是再胖点就完美了。多吃一点虫草,兴许就能长胖了。”
我一口气喝了一瓶啤酒,接着瞧向墩在厨房门口长桌上的泡酒罐子。见到偌大的酒罐里漂浮着几只又小又细的虫草,脑海里顿时荡起一句相映成趣的调侃之语:“虫草啊,游荡在雪山之上是奇珍异草,漂游于酒罐里就成了十足的可怜虫。”
卓玛还在厨房里忙活。我想提醒她我们来吃饭了,便高声朝着厨房喊道:“卓玛,你家的虫草还没泡化吗?我看比上次还少了一点,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应该少了三颗吧?”
卓玛没有听见,站在呼呼作响的抽油烟风扇底下,围着嗡嗡作响的煤气灶台,专心忙着烹煮什么。
我向阿称眨了眨眼,与他相视一笑,提高了音量继续嚷道:“卓玛,你家这几棵虫草泡在罐子里少说也有七八年了吧,快成标本或化石了吧。”
卓玛终于听见了,闭了风扇,关了火,从小门里探出了一个头,嬉笑着回答:“怎么可能啊,我开店才四五年呢。”话音未落,她一个箭步走出来,伸出两根手指一边比划一边说,“我家的虫草是今年的第一批虫草,又大又长。”
卓玛的手指的确又长又细,有资格用纤纤玉指来描述。我盯着卓玛的手指出了神,有那么一瞬间,脑里产生了伸手捉住卓玛的手指不放的邪念。
卓玛没有察觉出我失神了,从腰间的挎包里掏出纸和笔,右手握着笔,左手捏着点菜单,大笑着问:“两位帅哥,吃点什么,老样子还是新花样?”
我和阿称对视了一眼,默契地齐声回答:“还是老样子吧。”
“就知道你们俩吃不出什么新花样。”卓玛笑着回答,边说边习惯性地在单上点点画画,似乎要写出什么山珍海味,只是寥寥几笔后又停下了。
“知道你做不出什么新花样,可怜你,才要了老样子的。”卓玛微微侧身刚要往厨房方向走时,阿称漫不经心地说。我们三人都开怀大笑了起来。
不过几分钟,两碗面和几碟小菜就上桌了。我们唏哩呼噜吃了起来。我们吃饭的速度,相比吞食玉米糁子的肥猪,慢不了多少。一碗面囫囵下肚,我们只吃了个半饱,无奈每人又要了一碗面。
不知怎的,自从失业回村以来,我的食欲陡然旺盛了,肚子仿佛成了一个无底洞,怎么吃都吃不饱。
8
吃了三碗面条,喝了一瓶啤酒和两杯泡酒。我有些坐不住了,想干点耗费体力的事,消消食,于是和阿称来到了台球厅。
打台球一点也不好玩。我本来期待遇上一个高手,逼着我必须使出浑身解数,打几场好球,过过瘾。但我遇到的对手都是菜鸡,打他们就跟玩似的。
我赢了一局又一局,打进了无数颗黑八,收到了一把把懒得细数的油乎乎的零钱。即使有一局我要打黑八时,瞟见对面服装店里阿木站在镜子前试穿衣服的婀娜身姿,一时分了神,用力打出了一杆空枪,被罚了分,对手也未能抓住机会翻盘赢了我。
我渐渐感到厌烦,台球厅里的其他人也肯定烦我了。恰在此时,醉醺醺的余海走进了台球厅,我当即想到了要拿他寻开心。
余海是我们村的老光棍。他原本是有望结婚的,但三年前他和另一个男人为女人争风吃醋打了一架,彻底断送了他的希望。打架伊始,他们拳来拳往,打得还算体面。可没过多久,他们就精疲力尽了,只得彼此扼住对方的手僵持着。换作其他人,此时最好的做法是语言上不饶人手上暗暗松劲,最终双方落个不分胜负,对谁都没坏处。但他却不按常理出牌,气急败坏之中咬了对方耳朵。这让全村适婚年龄的女人都不敢嫁给他了,她们虽没有明说,但显然都在忌惮与他结婚存在耳朵被咬的风险,毕竟夫妻生活可比打架更容易让人激动。
余海走了霉运,他家的种猪却出了名。他与人打架的同一天,他家的种猪也和别家的种猪打了起来,也是咬破了对方的耳朵才肯罢休。这些年他每天不干活还能喝到酒,靠的就是他家阴囊硕大的种猪。它有本事把前来配种的狂躁母猪变得温顺,能让母猪主人在四个月后收获一窝小猪。
“听说街西养猪场新进了一批母猪,个个生龙活虎,累死了场里原有的三头种猪。现在母猪还在发情,却没有种猪了,急得它们没日没夜嗷嗷乱叫呢。老板更着急,发出了广告高价悬赏种猪呢。”我装作没看见余海,故意高声对着阿称说。余光瞟见余海听了像头发情的毛驴莽莽撞撞地跑了出去,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约莫一刻钟后,余海满头大汗跑了回来,远远就问我:“街西没有养猪场啊,你是不是记错地方了。”
“啊,街西?我说的不是街东吗。”我心里乐开了花,但脸上依然装出茫然神情回答。余海又立刻转身跑了出去。
七八分钟后,余海气喘吁吁地跑回来,到了我跟前大声质问我:“你在耍我玩吗,街东根本没有养猪场,只有一个屠宰场,而且现拉来的猪现杀,里面一头活猪都没有。”
“啊。”我佯装惊讶地回答,低头故作沉思,抬头满怀歉意地说,“街东和街西都没有,那一定是在街北或街南。”
余海听了依然没有丝毫怀疑,转身再次一溜烟跑了。而我差点笑出了声。
9
余海再次返回台球厅之前,我来到集市中央的广场。这里有个新开的超市正搞促销活动,超市门口搭了一块又小又高的舞台,像以前村里祈雨临时垒的土包。舞台上几个浓妆艳抹且不太好看的女孩,穿着奇装异服(既非河谷小镇的藏装,也非山上的傈僳服装,像一种临时发明出来的民族服装),手脚直挺挺的、硬邦邦的,如同一个个树桩杵在舞台,有气无力地跳着既僵硬又造作的舞蹈。舞台斜后方的角落里坐着一个脸上沾满油腻白须的大叔,鼓弄着一方插满按键的器械,播放着嘈杂刺耳而且不太动听的音乐。音乐既无藏族传统音乐的旋律美,也缺现代流行音乐的节奏感。
我对台上的歌舞表演根本没有兴趣,刚要离开,看到集镇上知名的傻子 —— 傻瓜达瓦(达瓦藏语意为月亮),一脸傻笑站在台下,卖力地鼓着掌,又留了下来。
没人知道傻瓜达瓦的真名。多年前他顺着金沙江来到集市时,人们发现他只会说“达瓦”两个字,就叫他傻瓜达瓦了。不管天晴天阴,不管白天黑夜,他都会傻傻地指着天空叫嚷“达瓦……”仿佛他可以看见常人看不到的另一个月亮。
我不同意将他定性为纯粹的痴呆。有些看似误打误撞发生的事,可以证明他其实并没有傻透。
三年前冬天一个冬雪初霁的清晨,临街宾馆空调室外机上出现了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当时整条街的围观人们和提着木棍满宾馆找人的几个男人,正是在傻瓜达瓦的提点下发现了要找的人。他指着赤裸男人两个新月般黯淡惨白的屁股瓣,喊叫着“达瓦……”吓得男人差点宛若落进云层的月亮般掉落。
七年前一个雾气很大的春天上午,集市上最大的酒店开业,办了一次酒店服务员选美大赛。当时赛事主持人高声宣布选美冠军的声音,被一声声激动叫喊“达瓦……”的声音淹没了。主持人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不知所措,而傻瓜达瓦却在观众诧异张望的目光中,叫嚷着“达瓦……”举起了观众席里一个女孩的手。那女孩长了一双满月般白洁的眼睛,确实比舞台上带着塑料王冠、满脸通红的冠军要美很多。
我看着傻瓜达瓦傻里傻气的模样,明知道答案必然是“达瓦”,还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等他转过脸后指着天上的太阳问:“那是什么?”
“达瓦。”他拍着手傻笑着愉快地回答。
我对他的答案略微有些失望,但仍然没有气馁,指了指舞台上一排跳舞女孩问他:“那又是什么?”
“达瓦……”他依旧笑容灿烂地回答,便不再理我了。而是转身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两块硬币,抛上了舞台。吓得台上的女孩们尖叫“达瓦……”纷纷跳下了舞台。
她们慌乱之中意外带掉了音箱电源线,嘈杂的音乐像受了一记闷棍一般“啊”的一声后归于沉寂了。
10
广场上安静了一会儿,接着陷入了混乱。跳舞的女孩们在嬉笑,白胡子大叔在咒骂,观众在喝倒彩。傻瓜达瓦却安静地站着,似乎酝酿着制造出更大的混乱。
“再弄出个更大的事吧。”我站在他身后心想,盼着他闹出更大的混乱。我相信他有这个能力,理由是他曾在短时间里惹出了两起群体事件。
五年前七月的第一个集日,有人在集市偷偷低价抛售假冒的土鸡,害得我们村赶集的人卖不掉自己的土鸡,饿了一天的肚子。傍晚快要散集了,他们才知道有人暗中破坏了自己的生意。愤慨、饥饿、疲惫,使他们组织起来满集市乱转,试图揪出暗中迫害他们的坏人。可他们走遍了集市也未能找到那个万恶的奸商,无奈之中要自认倒霉时,傻瓜达瓦朝着一个昏暗肮脏的小巷傻叫,让他们发现了躲在电线杆后面的奸商。
五年前七月的第二个集日,有个赶集人喝醉了与人瞎侃,说我们村人赶集总是喝个烂醉是个陋习,激起了村里人维护自尊的愤怒。他们发誓要打烂胡言乱语之人的嘴巴,却找不到说话的人。同样是傻瓜达瓦的傻叫声,引导他们发现了坐在临街饭店里高谈阔论的“大嘴巴”。
先后两次,村里人受傻瓜达瓦指引,如愿暴打了隐藏在赶集人中的“坏人”,打落了两个坏人的三颗牙齿,一只至今还扔在路边臭水沟里的鞋子。
“别傻站着了,做点傻事吧,哄我开心也好啊。”我瞅着傻站在舞台下傻笑着的傻瓜达瓦,心中暗想。
傻瓜达瓦似乎听到了我心中的想法。在白胡子大叔接好音箱的电源线,音箱里再次发出刺耳的音乐时,他突然跃上了空荡荡的舞台,模仿之前女孩们的舞蹈动作,傻傻地手舞足蹈起来,引得台下观众一片哄笑。
“哎,这就对了嘛,这才是一个傻子该干的事,供人取乐。”我望着傻瓜达瓦撒欢晃动身子的傻样,一边快乐地低语,一边大笑着鼓掌。
我笑得正欢,突然有一只大手搭在了我肩上。我回头看到满头大汗的余海。余海大口喘着粗气,语气生硬地说:“街北,街南,都没有养猪场,你骗我是吧。”
“没有,怎么会呢?”我耸肩晃了晃挣开余海搭在我肩上的手,装出一副十分无辜的神情,指了指舞台上乱跳的傻瓜达瓦,凑到余海耳朵旁边说,“我是听他说的,我以为傻子不会骗人呢。”
“傻子的胡言乱语,你也信啊!你脑子糊涂了吧?害我瞎跑了半天。”余海在喧闹的人声中大声朝着我的耳朵说,说完恶狠狠地白了我一眼,转身悻悻地走了。
“你的脑袋才糊涂了呢,我的话,你都信啊。”我望着余海的背影,快乐地低声喃喃。听到人群里炸起更加响亮的起哄声,我迅速扭头,看到超市老板在台上转圈追赶傻瓜达瓦,试图把他轰下台,终于憋不住大笑了出来。
11
超市老板追了傻瓜达瓦十几圈,始终没能追上,终于累了,停了下来弯腰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喘气。而傻瓜达瓦却依旧跑着圈,而且每次跑过超市老板身边时都要大喊一声“达瓦”。
“这个傻子该不会一直这么跑下去,直到累晕过去吧?”我心想,环顾四周起哄热情依旧高涨的观众,渐渐有些同情头发花白的超市老板了。今天是他开业大喜的日子,却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和一个傻子较劲,而且没讨到便宜。
“别再折磨一个想要干事的人了。”我悄声喃喃,看着超市老板快要断气了似地喘着粗气的狼狈模样,揪心不已。
傻瓜达瓦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过分了,终于停止了跑圈。他先是怔愣着呆站了一会儿,然后又弯腰拾起自己先前抛到台上的硬币,在观众的欢呼声中跳下台子,闯进等着再次上台跳舞的女孩们当中,并在女孩们一阵阵的尖叫声中跑向了远处。
起哄的观众安静了,慢慢也就散了。尽管超市老板及时安排了跳舞的女孩们上台表演舞蹈节目,也没能留住几个人。
我也想走,但一时又不知道该去哪里干什么,无奈立在原地观看起舞台上不知是什么舞种的舞蹈节目。一个节目结束了,另一个节目的音乐前奏刚刚响起,有人从后面拍了一下我的肩膀。阿称和几个村里同龄人在我身后站成一排,乐呵呵地看着我。
“走,没事可干啊,不如去酒吧喝点酒。”阿称微笑着说,不等我回答,指着广场东面补了一句,“那边新开了一家酒吧,做活动呢,酒卖得便宜。”
“好吧,听你的,反正也没事。”我瞅了瞅阿称和他身边的几个人,努力挤出了一种爽快的语气回答。
其实我是不愿去酒吧喝酒的,因为到酒吧喝酒很容易喝醉。我酒量不错,普通人想要让我喝醉其实也很难的。但我讨厌醉酒的人,尤其厌恶喝酒误事的人。这些年来,村里的醉鬼骤然多了,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猪圈、狗窝、鸡笼,就连青蛙产卵的水塘里、牛羊避风的山洞里、退耕还林后茂密的山林里,都出现了醉鬼酣睡的身影。同时增多的还有不熟悉山林的人。千百年前游猎于山林之中的傈僳族祖先,假如在天有灵,肯定无法想象如今竟有傈僳人醉后在山林中摔成了重伤。
酒吧消费的确便宜,一瓶啤酒价格和超市里卖的一样。我们最初要了三箱啤酒,喝倒了两个人。而后要了两箱啤酒,再喝倒了三个人。最后只有我和阿称俩人还算清醒,至少我们还能摇摇晃晃地走动。我俩结了账,没管五个烂醉瘫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人,就走出了酒吧。我认为每个走进酒吧喝酒的人,都该有一旦喝醉了不麻烦别人的自觉。而且我坚信控制不住酒瘾喝得烂醉如泥的醉鬼,是永远扶不起来的。
12
太阳渐渐西沉,阳光把街上的人影拖得又长又少。我和阿称搭了一张农用三轮车回家。前面一张橘黄色的三轮车上坐着阿木和几个女孩。
三轮车在山间公路上颠簸前行。我摇晃着身子,本就因为微醉而意识模糊的脑中随之被摇出了一幅幻景:阿木等几个女孩幻化成了一条条水,江水、河水、溪水、泉水以及瀑布,从各处奔涌而来,淌进我的心房,汇聚成了波涛汹涌的大海。而我的心跳则变成了一条大海里独自航行的扁舟,一会儿飘到浪头上,一会儿落到漩涡里,被海浪无情拍打着。崭新的甲板,渐渐裂开了一道道一张一合的口子。慢慢的,海水从船底倒灌进来,船舱里积满了水。就在扁舟摇摇晃晃即将沉没之际,我以一个渔夫的形象突然出现在了船上。我死死抓着小小的木浆,驾驶着落入大海围猎圈之中的扁舟,全力划开一个个足以一浪拍碎船身的巨浪,挣扎着,无助地大声呼救。
可是我得到回应只有风暴和狂浪。我一边奋力挥浆,一边茫然四下探望,希望发现靠岸的陆地或者有愿意搭救的船只路过。可怕的是,我什么也看不到,眼前只有一层厚厚的浓雾。绝望之时,我手中的船桨还断成了两截,没法用了。我以为自己注定葬身海底,闭上了眼,任由扁舟随波漂荡。几分钟后,当我再次睁眼时,发现扁舟已经穿过浓雾,飘到了一片海湾。海湾里漂着许多船只。有的正忙着自救,船上的水手人手一只水桶往外泼着水。有的即将沉默,船员纷纷爬上桅杆纵身跳进了海水。
我确定只能依靠自己,拼了命地用手划水,驾着扁舟乘上风,破开浪,朝着远处海岸模糊的航标艰难前进。成功渡过几次差点掀翻小船的风浪后,扁舟逐渐靠近海岸,我也慢慢看清了码头上航标的模样:一块橘黄色大理石基座上矗立一个年轻女性形象的雕塑。雕塑的脸像阿木,或者像其他任意一个女孩。
清晰可见的航标鼓舞了我,使我有了安全抵岸的希望。我加大了划船的力度。大约几分钟后,筋疲力尽的我和扁舟,最终触到了航标雕塑下方坚实的大陆。到岸后我也没有彻底放松下来,反而迅速抛锚,跳上码头拴牢缆绳,可依然未能完全止住扁舟的摇晃。
扁舟晃着晃着,终于把我晃出了幻境。我醒过神来,揉了揉眼睛看向远方。突然被前方的景象怔住了,只见远处一棵香柏树下有两只野兔正在打架。我推测它们应该是在为求偶而争斗。
我紧盯着两只近身肉搏的兔子,生怕它们在我们到达之前分出胜负逃散了。不过它们始终没有停止打斗,即使阿木等人所乘的三轮车路过也没有吓跑它们。
我深感疑惑,直至我们的车子驶到兔子打架的地方,才发现都是误会。原来两只兔子只是两块干瘪的石头,两块石头相隔很远,中间足够放下另一块巨大的石头。
13
三轮车驶进村里,天已黑沉,月亮一点点亮了,星星一颗颗多了。各家门前的土狗埋头睡着,已经全然忘了看门狗的警戒职责,只是偶尔仰头朝着明亮的月光狂吠几声,仿佛在提醒月亮替自己看着点。
我推测此刻山下的集市应该灯火通明,每一根路灯的光都应泛着辉煌,企图照亮出一个白天。理发店应该大开着门,黑洞洞的门里,肯定挂着一盏暗淡的粉红色小灯。站在店门口望进去,里面绝对深不见底,宛若一个吞噬一切的深渊。卖给我洗发水的秃头老板,也许是个每到夜里就会生出满头长发的巫师,此时也许正躲在暗夜的黑暗角落里,使用调制迷魂水的工艺调制着洗发水。
“怎么又买了瓶洗发水啊?你是着了迷一样,每次赶集都要买洗发水,家里还有五六瓶洗发水没有用完呢。”我刚踏进家门,我妈就盯上了我手中的洗发水瓶,撇着嘴生气地说,“浪费钱,也没有你这样浪费的。”
“不是买的,是老板送的。”我看到母亲既忧虑又生气的脸,灵机一动故作轻松地回答,然后随手把洗发水瓶扔进门口的纸箱里。
“这还差不多,买了他那么多洗发水,早该送一瓶了。”我妈脸上漾起笑容满意地说。而后开心地要为我张罗晚饭,我不想吃,便撒个谎说吃过了,就上楼回到自己的屋子。
我痴痴地站在穿衣镜前,透进窗户的月光照在镜子上,映出了我额上高高隆起的眉毛,嘴角深深塌陷的笑纹。由于没有开灯,我的身影在镜子里显得十分模糊,只有上衣胸袋里红色的方巾特别鲜明,像一只被打断的舌头一样长长地耷拉了下来。
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长叹一口气,往后一倒,横躺在床上。我感觉空虚如同夜幕笼罩了我。一天来,我认真干了所有我能干的每件小事,连穿衣吃饭都当正事来干。忙着时我忘了失落的情绪,可一旦闲下来就烦闷了。
我觉着自己正在沦为一个无用的人。我需要自我鼓励,提振自己日渐消沉的斗志,于是就想起了小时候常听父母讲的睡觉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很久很久以前,一支傈僳族人生活在北方的密林中,男的打猎,女的处理兽皮制作衣服,日子过得殷实幸福。但有一天从东方来了一头黑熊,藏在密林里吃进山打猎的人。族人恐惧黑熊,不敢再上山打猎,每天采摘野果野菜充饥。可是入冬以后,野外再也无法找到足够填饱肚子的野果野菜,许多老人小孩饿死了。这时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成了英雄。之前他每天吃了睡,睡醒就吃,族人原本以为他只是一个贪吃的废物。但有一天他从睡梦中醒来,到处寻找吃食,可是他连草根都没有找到。气恼之下,他大喝了一声,随手捡了一块被人踩进泥土里的石头,闯进迷雾笼罩的森林,打退了黑熊,扛回了一只被黑熊咬断脖子的死鹿,养活了全族人。
14
“英雄祖先啊,快来救我吧。我虽不会饿死,但快要闷死了。”我向着传说故事里面目不清的英雄祖先祈祷,脱了衣服钻进被窝,梦呓般含糊地低语,“若是只用一块石头就能打退城里可怕的病魔,那我要回城工作就简单了。”
我很难接受失业的打击。我知道人人都难免失业,但我向来工作认真且在行业里有一定的知名度,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失业。
我是在十多年前进城的。那年初春我辍学在家,某天跟着父亲下地干活。我们在梯田里翻耕、开沟、挖坑、上肥、点种、盖土,忙了一天。直至傍晚累得直不起腰,我倚在田埂上歇气,不经意间看到一辆收购废铁的货车驶进了村子。我当即丢掉手里的农具,急速跑回家,翻出父母藏在木箱底下的三百块钱(父母挖贝母卖的钱),揣在裤裆里,偷偷钻进装满废铁的车斗里藏了起来。
我是个能够找到饭辙的能人,脑子快,脸皮厚。货车还未开出村子,我就已经想好了落脚城里的办法:先好言恳求司机给自己一个工作,如果行不通,就赖在货车上不下来,逼司机给自己找个工作。
到了城里,我以司机乡下侄子的身份得到了一个收废品的活。这不是一件体面的工作,但我没有因此羞愧,我明白谋生时面子不值几个钱。而且收废品总会遇到贵人,因为富人的旧物总比常人要多。
一个炎热的夏天午后,我遇到了我的贵人。一个退休老头说要卖旧彩电,我到了他家,他却硬拉着我闲聊,聊到开心时,推荐我到一个旅行社打杂。
在旅行社我起先干的是扫地抹桌子等粗活,但不出一个星期,我的勤恳得到了旅行社老板的赏识。他允许我免费参加导游培训,由此我成了一名滇藏线上的导游,并取了个藏名叫做傈僳扎西。
我工作努力,短短一年就成为一个出色的导游。我仅凭几句俏皮话,就能使游客一边大笑,一边怀着崇高的敬意,大方消费神秘的民族文化:买几串没有开光但不影响佛陀护佑功效的佛珠、几只“也可以装茶叶”的香炉、几幅画得非常好看的唐卡画。
可当我的事业正处于高峰时,大病来了,游客不来了,我失业了。我感觉自己像是蒙受了不白之冤一样郁闷,甚至不知道该怪谁。怪自己,我于心不忍。怪旅行社的老板是个憨包,把好好的旅行社经营破产了,似乎也不公平。
刚回村时,村里有人问我在城里待不下去了,我都是咬着牙不愿承认。而是吹嘘说自己是嫌老板抠门借病主动辞了职,回村躲病是为了等待城里某个想发大财的旅行社老板,亲自到村里来,再三恳请自己出山。
说大话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但无法安抚住我心中的焦虑。在村里的时间越长,我不安的情绪日益深重了。我害怕自己永远回不了城里,更害怕自己回到城里时,事业还得从头再来。
15
我怎么也睡不着。仰卧、侧卧(左右)、俯卧,弯腿、叠腿、伸腿,都试了几遍,像一匹拉磨的毛驴,磨乱了木床的每个角落,直至不堪忍受的木床发出吱吱的抗议声,也没有一丝睡意。
我从床上坐起,睡下,又坐起,又睡下,反复折腾着。虽然哈欠连连,眼睛发涩,但就是睡不着。为了尽快入睡,我数起了羊,数了七十八只羊,外带七八只小羊羔,依然睡不着。我又换数牛,数了三十头牦牛,三十头犏牛,三十头黄牛,三十头水牛,还是睡意全无。无奈又换数狗,刚数了一只,我家那只很少吠叫的狗叫了一声,接着全村的狗也都跟着叫了一声。
我闻声瞟向窗户,月光和树影在窗上勾勒出了一个人脸的形状,随着微风吹动不断变化着形象。一会儿像阿木嗔怪的脸,她识破了我在暗恋她,责备我不该自作多情。一会儿像余海愤怒的脸,责骂我白天戏弄了他。一会儿像傻瓜达瓦的脸,宛若泥塑佛像的脸,乍看面无表情,细看表情丰富,有同情、埋怨、鼓励等多种神情。
我在三张脸的轮番凝视下越发没有睡意了,只得拿出手机刷抖音排解失眠的烦闷。抖音里有美女在跳舞,有专家在讲课,有演员在演戏,还有其他各行各业的人,炫富的,哭穷的,装横的,卖惨的,仿佛全世界所有人都被赶进了抖音。
每个抖音视频都在求赞。我没有轻易点赞,买瓶洗发水我都要讨价还价半天,不可能仅凭几句话就白给人点赞。我只是给摇得最凶的美女屁股、说话最狠的专家的嘴巴,点了几个赞。
不知不觉中,我终于睡着了。第二天醒来,窗外的阳光宛若烧着一般红火, 看一眼就知道现在至少已经是中午了。
我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漫不经心地摸出掉进被窝的手机,打算刷会抖音再起床。刚打开手机,我就被一条微信信息惊得坐了起来。
旅行社老板(微信名被我备注“为没钱的资本家”)在早上八点给我发了一条微信:“兄弟,大病控制住了,游客来了。尽管旅客数量只有以往的十分之一,但终究是来了。我打算以一半工资请你回来,你愿不愿意?”
“现在都十二点了,老板见我迟迟不回信息,以为我不愿意了,把工作给了其他导游,岂不是完蛋了。”我心里想,一边思索着该如何回复信息,一边后悔昨天不该把公鸡卖了。它若是在的话,肯定早就把我吵醒了。
我先在微信“文件传输助手”里打草稿,增删四五次,觉得满意了才转发给老板这么一条信息:“感谢老板信任,我马上进城,晚上就到公司报到。”为了显示诚意,我还特意在文字信息后面加了表示“微笑”“强”“拱手”的表情图标。
打电话告知在地里干活的父母后,我搭车进城去了。我不确定城里真的是否有事可干,但隐约觉着回城总比在村里闲着要好。
原刊于《边疆文学》2023年第4期
石蕉·扎史农布,藏族,生于梅里雪山主峰卡瓦格博脚下的秘境明永。诗歌、小说作品散见于《西藏文学》《滇池》《香格里拉》等刊物。现供职于迪庆州文联《香格里拉》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