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启动2022年招生活动。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 2022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是根据十世班禅大师和赵朴初先生建议,经国务院和国家宗教事务部门批准,由中国佛教协会主办的藏传佛教高等院校,于1987年9月1日在北京成立。十世班禅大师担任首任院长。现任院长是第六世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活佛。
学院是藏传佛教三级学衔制度实施单位之一,是唯一具有“拓然巴”高级学衔(相当于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全日制藏传佛教高等院校。学院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爱教的藏传佛教高素质僧才。2004年藏传佛教新的学衔制度建立实施以来,学院共授予“拓然巴”高级学衔273人,“智然巴”中级学衔150人。
学院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西黄寺),校园环境优美、功能设施齐全,办学条件完备、师资力量雄厚。
二、招生计划
今年,学院计划招收2022级高级学衔班,招生名额39人,其中格鲁派13人,宁玛派13人,苯波派13人。各省区招生教派及名额如下:
三、招生对象及学制
我院招生对象为,藏语系佛学院“智然巴”中级学衔获得者,寺庙学修完五部大论获得传统高级学位的僧才。
高级学衔班学制三年(2022年9月—2025年5月)。每年安排一次假期:5月26日至9月6日。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2.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戒律清净、品行端正;
3.佛学理论基础扎实,学修五部大论15年以上;
4.有一定的藏文写作水平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基础;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
6.持有居民身份证、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证或活佛证。
7.年满30周岁(1992年9月1日前出生),不超过55周岁(1967年9月1日后出生)。
五、报考流程
1.本人提出报考申请;
2.由僧籍所在寺庙推荐,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材料;
3.省(区)佛学院中级学衔班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提供佛学院推荐信。须在开学前获得“智然巴”中级学衔;
4.通过我院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5.持上述材料和三张一寸照片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地点与时间
(一)考试地点
2022年招生设置四个考场。分别在西藏拉萨市,四川甘孜县,四川阿坝县,青海贵德县。
1.第一考场:西藏佛学院。考试对象为格鲁派、宁玛派、苯波派。
2.第二考场:四川省甘孜县那仓寺。考试对象为格鲁派、宁玛派。
3.第三考场:四川省阿坝县各莫寺、朗依寺。各莫寺考试对象为格鲁派,朗依寺考试对象为苯波派。
4.第四考场: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考试对象为格鲁派、宁玛派。
(二)考试时间
考生报到时间:2022年6月7日、8日;
考试时间:6月9日至12日。
考生可凭相关手续,选择就近的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试范围和方式
(一)考试范围:佛学、法律知识和文化三个科目。
1.佛学考试内容:《因明论》《般若论》《中观论》,以及《俱舍论》和《戒律论》上部;
2.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文化考试内容:汉语文基础、藏文文法和写作。
(二)考试方式
1.佛学考试以辩经方式分三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由辩经人员就《因明论》《般若论》《中观论》分别出题,考僧进行立宗辩论;第二环节,从题库中抽取《因明论》《般若论》《中观论》任一题,考僧互辩;第三环节,从题库中抽取《俱舍论》《戒律论》各一题,考僧互辩。
2.法律知识考试以开卷笔试进行,文化考试以闭卷笔试进行。
八、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成绩同等,优先录取“智然巴”中级学衔获得者。
九、教学内容
按照佛学专业课60%、公共课30%、基础课10%安排课程。
1.专业课课程:主要研修《中观论》和《俱舍论》下部,《戒律论》全部;选修《因明论》《般若论》难点。
2.公共课课程: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中国近现代史》《宪法与法律基础》《时事政治》《汉语文基础》《计算机基础》《现代论文写作》等课程,并开设文化、科技、卫生等知识讲座。
3.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北京及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物古迹、博物馆、现代企业等场所开展现场教学。
4.对外交流:组织学员参加教义阐释研讨会、黄寺论坛等学术交流会,与境内外宗教院校、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毕业前组织开展毕业交流学习。
十、授衔条件与毕业去向
1.授衔条件:高级学衔班毕业后,可以申报高级学衔考试,通过资格审查、学衔辩经考试和论文答辩者授予“拓然巴”高级学衔(相当于博士学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参加学衔考试。
2.毕业后去向:学员毕业后,回僧籍所在寺庙。综合素质好、表现突出的,学院向相关部门推荐使用。
十一、有关说明
1.参加招生考试的考生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录取后,学员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3.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食宿费,安排两人一间宿舍。按照规定每年核发寺庙至学院往返交通补贴。
4.学员入学后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在校期间不参加寺庙事务。
5.学院每年给符合规定、成绩优异的学员评定发放奖学金。
6.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休学一次。
十二、联系方式
1.西藏佛学院考场:普布顿珠13691223033
2.四川甘孜县那仓寺考场:公却乎杰13260210708
3.四川阿坝县各莫寺、朗依寺考场:华仟家福18010230562
4.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考场:桑吉扎西18010230586
5.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学生处(招生办)
桑杰肖(010)58334617,1891087750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
传 真:(010)58350922
微信公众号: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ID:zyxgjf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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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